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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前就取消的费用,建行为何还敢收?

熊志 朱一梵    2020-09-29 10:44:28    人民网

9月27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因服务收费质价不符、向个人唯一账户收取账户管理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处以罚款65万元。

对于银行账户管理费,估计很多人都不会陌生。通俗来说,就是账户余额低于一定限额,银行会按月或者按季来收取管理费用。不过由于收费标准混乱、信息不透明,账户管理费曾被广泛吐槽,还有消费者因此起诉过银行。

为了规范账户管理费,减轻消费者的负担,早在2014年,为了配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落地,银监会等部门就联合出台了《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明确将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纳入了免费服务项目之中,当然只限一个账户。在2014年政策出台后,银监会等部门曾围绕依旧存在的相关乱收费乱象,展开过多轮清理行动。像2017年的《关于取消和暂停商业银行部分基础金融服务收费的通知》,再一次明确,对客户指定的一个本行账户,免收年费和账户管理费。可以说,对于违规收取账户管理费的行为,监管部门的多轮清理,充分展现了有关部门对此的重视。

从2014年监管部门出台回应关切、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惠民举措,至今已执行六年,历经多轮清理,但现实却是,相关政策依然没有很好的落地生根,相关乱象依旧屡禁不止。时至今日,还有个别基层银行目无法纪、违规乱收费,使相关政策沦为一纸空文。建行青岛分行无视行业规定、胡乱收费,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肆意侵犯,是对相关政策规定的肆意践踏,更打乱了金融服务市场内部的良性竞争秩序。尤其在国家三令五申禁止收费的情况下,还有银行在贪图如此“蝇头小利”,吃相未免太过难看。

这次青岛银保监局果断出手,对涉事银行进行了处罚。这是规范银行业的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应行之举,充分彰显了监管机构对市场乱象和违规行为敢于亮剑、坚决打击的勇气和决心。针对违法违规的乱收费行为,就应如此坚决处罚,同时更应举一反三。

事实上,收费名目繁多、标准混乱、公示不清晰等等类似乱收费问题,在银行业不是一天两天了。这次的案例,只是银行收费冲动的一个缩影而已。比如就在前不久,又有五家银行因为乱收费,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公开通报。涉及的违规情况,包括超过公示标准收取手续费、收取费用与提供服务不符等,基本都是明令禁止的老问题。

乱收费问题的反复出现,说明现有监管,还要进一步加强,处罚力度还得继续升格,提升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对于收费项目和标准,必须按照规定更完整地公示,保证服务价格信息透明,让消费者知道哪些收费项目已经取消了,压缩银行乱收费的空间。

另外,在这里也得提醒各大银行:银行具有商业属性、有赚钱的冲动无可厚非,但不能忘记自己的普惠属性和服务属性,任由逐利性成为自身发展的主导力量。作为银行,眼里可以有利益,但心中更要有法纪。

这次建行青岛分行被罚,便是清晰的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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