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第一份关于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文件。《意见》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作用和重要贡献,体现了党中央对民营经济的高度重视。
了解时代背景,更能理解这份文件的意义所在。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的内部条件和外部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民营经济规模不断扩大、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如何引导民营经济人士坚定发展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的现实课题。《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思想理论上的重大创新成果,明确了五个方面的重要任务,有利于激发民营经济人士在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事务治理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意见》的出台,充分回应了民营经济人士的所思所想、所困所惑,让民营经济人士心有所系、身有所依,充分体现了在当前背景下党中央对民营企业的特殊关怀与鼎力支持,为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提供了遵循。
比如,首次作出“两个始终是”的新论断:“民营经济作为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始终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经济基础;民营经济人士作为我们自己人,始终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必须团结和依靠的重要力量。”首次把“信任”纳入民营经济统战工作方针并摆在首位,形成了“信任、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十字方针。针对社会上曾一度出现的“民营经济离场论”等杂音噪音,《意见》为民企吃下了“定心丸”,为民企干事创业注入了强劲动力。
《意见》直面现实,有的放矢,一项项政策制度切中肯綮,具有极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支持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意见》提出,充分利用政府搭建的各类产学研用对接平台,发挥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鼓励民企参与国家重大战略,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平等保护产权……这些举措,必将开辟更广阔空间,让民营企业为稳经济、稳就业作出更大贡献,争做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技术创新、搏击国际市场的生力军。
对于民营经济人士来说,《意见》在有序政治参与、服务社会治理等方面,提供了更多机遇、更大空间,搭建起了更畅通、更广阔平台。例如,《意见》提出,做好民营企业家担任省级工商联主席试点工作;开展聘请民营企业家担任特约检察员、特约监察员工作;制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促进计划;依托统一战线开展政企沟通协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深入推进工商联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商联建成“民营经济人士之家”。
“欣逢盛世,当不负盛世。”这几天,“共和国勋章”获得者钟南山院士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上发言时说的这句话,引发广泛共鸣。广大民营企业家当秉持“不畏浮云遮望眼”的定力,满怀“而今迈步从头越”的豪情,推动企业发展、践行社会责任,团结在党的周围,不负盛世、不负时代,创造民营经济更加灿烂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