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是党的十九大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方面提出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我们党加强干部管理的一贯方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可以说,正确认识严管厚爱、有畏有为的关系十分重要。
严管就是厚爱,厚爱必须严管。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事物变化发展的重要条件。“好干部是选拔出来的,也是培育和管理出来的”。对于干部成长来说,严管是厚爱的前提,厚爱必须以严管为基础,两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如果管理不严,党员干部就会松垮懒散、各行其是,甚至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蜕化变质,这是对干部的不负责;如果厚爱不够,党员干部就容易把全面从严当成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的借口,这是对事业的不负责。严管出战斗力和凝聚力,厚爱出向心力和创造力,只有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有为须有畏,有畏促有为。心有所畏,才会言有所规、行有所止;行有所为,才算尽忠职守、负责担当。实践中,有的党员干部畏首畏尾,不敢作为,无所作为;也有的党员干部无所畏惧,胆大妄为,为所欲为。“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纵观近年来被查处的党员领导干部,其违纪违法的根源就是心无所惧、信马由缰。敬畏组织,才会忠于组织;敬畏权力,才会审慎用权;敬畏纪法,才会廉洁自律;敬畏责任,才会尽责履职;敬畏人民,才会竭诚服务。然而,也有少数干部把有畏和有为片面对立,把严管当作不作为的“挡箭牌”,实际上是以“畏”之名行“不为”之实,这是我们必须警惕的。
严管倒逼有畏,厚爱激发有为。管好党员干部,“一靠理想,二靠纪律”。理想信念的坚定性,必须要靠纪律的严肃性来保证;伟大事业的干劲,也必须要靠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来促成。只有保证纪律的刚性和硬度,干部才有敬畏之心,才会守纪律、讲规矩;只有彰显组织的柔性与温度,干部才有感恩之心,才会勇作为、敢担当。组织的厚爱,要体现在松绑减负中,把基层干部从文山会海、无谓忙碌、痕迹管理、过度检查考核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中解放出来;要体现在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上,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改革创新中的失误错误,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帮助干部轻装上阵、奋发作为。
严管厚爱结合,最终目的是让广大党员干部有畏有为。在纪法约束下,保持思想清醒、保持行动自觉、锻造过硬能力,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才能在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中建功立业。
(作者为湖南省湘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