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陕西宏安食品有限公司在2016年通过公开招标,参与到陕西省商洛市丹凤县“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负责为全县76所实施该计划的学校配送营养餐。三年过去了,丹凤县政府仅支付过一次126万余元的配送费,剩余一千多万元配送费迟迟未结。对此,丹凤县科技和教体局局长方传亮表示,目前县里财政比较困难,正在沟通一些问题。
根据规定,纳入国家试点地区的营养餐计划所需资金是由中央财政承担的,地方政府可为完善供餐条件,提供配套资金。简单来说,吃进学生嘴里的饭菜费用,均由国家财政保障,学校建食堂,由食堂加工饭菜,这部分费用则需要地方财政出资。媒体报道的这家食品公司,提供的是营养餐配餐服务,这部分经费本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的,如果出现拖欠,必定存在地方政府挪用这部分资金的问题,这和当地财政是否困难无关,就是困难也不能挪用截留学生营养餐专项经费。
那么,营养餐计划的专项经费挪到哪里去了呢?
2012年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明确,专项资金纳入国库管理,实行分账核算,集中支付。专项资金应当足额用于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等值优质的食品,不得以现金形式直接发放给学生个人和家长,不得用于补贴教职工伙食和学校公用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劳务费、宣传费、运输费等工作经费,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克扣、截留、挤占和挪用。
2015年,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专项督导和国家审计署的延伸审计发现,营养餐计划还存在五大突出问题,其中之一就是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个别地方存在挤占挪用、虚报套取专款等问题。
去年10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部署开展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专项整治工作。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财政、发展改革、审计等部门立即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整改;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发动教师、学生、家长、供餐企业提供问题线索;逐一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方案,确保举报一项、落实一项,排查一项、整改一项,严肃惩处。
食品公司爆料自己被拖欠学生营养餐配送费,相当于是对当地政府截留克扣学生营养膳食补助的“举报”。国务院督查室有必要根据媒体报道提供的线索,启动对当地营养餐专项经费使用的调查。要根据调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形成稳健的营养餐配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