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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野”不能遗漏网络交易

朱昌俊    2020-04-08 12:20:54    中青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一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典型案例,这也是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第9批“联合双打行动”典型案例。其中,市场监管总局对外通报了一起借短视频销售野生动物的案例。

  网上的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现象由来已久。早在2016年,就有研究机构披露,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近半通过网络进行,甚至有的还伪装成“萌宠”销售。由于网络交易的便捷性和隐蔽性,令相关治理防不胜防。

  此次疫情发生后,全国人大通过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决定,要求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纵然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依然不能低估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韧性”,对网上的违规交易更要严加注意。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闻发布会披露,疫情期间全国主要电商平台共筛查下架或者屏蔽、删除野生动物交易信息75万多条,关停网店或者账号1.7万个。同时,市场监管总局还通过全国网络交易监测平台,发现电商平台野生动物交易信息3.3万条,及时督促电商平台进行整改。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在互联网时代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只有网上网下“一盘棋”,才能将治理漏洞压到最低。随着我国全面“禁野”,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治理范围变得更大了,这也对有关部门的治理技术和力度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违规交易的“技术”也在随之进化,治理上稍有松懈,就很有可能陷入被动。市场监管总局曝光的短视频销售野生动物的案例,理当引发我们的警惕。有关部门还需慎防类似渠道成为治理盲区。

  此时此刻的当务之急,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类网络平台在排查和杜绝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上的责任边界,增强其治理积极性。一方面,网络平台有自身的技术优势,在相关信息的屏蔽、排查等方面,都更有效率;另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也应该与网络平台建立常态化的信息互通和协作治理机制,共同织密治理网络。

  不过,在当前全面禁“野”的过渡阶段,有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的配套工作,考虑到受到新规影响的养殖户的权益。此前,全国人大法工委就明确表示,全面禁“野”的规定出台,可能会给部分饲养动物的农户带来一些经济损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全面禁“野”的启动,可能对过去一些完全具备资质的养殖户造成影响,甚至造成“合法变非法”的尴尬情况。以相应的配套安排,减少这些人的损失,既是政府应有的担当,也有助于减少他们转而从事非法交易的风险。

  总之,在互联网时代,对野生动物违规交易的治理,绝不能局限于传统模式,更不能专注于“网下”,网上网下还需形成高效联动的治理格局,真正做到哪里有违规交易,哪里就有治理触角的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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