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约车司机在东莞常平连闯3个红灯,将昏迷发病的婴儿及其家属送往医院。事后,该司机向交警申请消除因此产生的交通违法记录,婴儿家属却拒绝为其作证。事情引发关注后,东莞交警确认司机救助发病婴儿情况属实,将为其消除交通违法记录。
看罢上述新闻,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农夫与蛇”“东郭先生与狼”。的确,救人者以开网约车为主业,连闯3个红灯扣18分之后,须重新考取驾照,对生计的影响不言而喻。而被救者所需提供的不过是一纸证明,既无行政责任,也无经济损失,何必如此冷漠?须知,善意就如同柔弱的火苗,想要形成燎原之势并不容易,但浇灭它或许只需一次冷漠回应。在“扶不扶”“追不追”“救不救”等道德难题常见的当下,不难想见网友的愤怒。
我们无从得知司机和乘客之间的具体沟通过程,但从一些类似的新闻事件来看,许多被救者都会有替人承担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隐忧。这并非无稽之谈,救人闯红灯的本质始终是违法行为,是以潜在交通风险为代价的,难免会遇到一些复杂局面。譬如救人者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没有侵权人或者侵权人逃逸,被救者此时难免要承担一点道义责任了。有人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拒绝作证,甚至“反咬一口”,都有可能。
不过在该起事件中,无需虑之过甚。现有交通法规本着人性化原则,依法规定了各种豁免场景,譬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的情形”“有证据证明救助危难或者紧急避险造成的情形”,这充分考虑到了实际工作需要,体现了执法宽严相济的灵活性。可以说,一没扯到交通事故,二有法律表态支持,需要被救者做的相当有限。可是,就连这样的“有限”也不做,一些人明哲保身的态度,怎能不令人惊讶?
“白衣惹灰土,只需心如故。”令人欣慰的是,即便遭到现实的打压之后,这名网约车司机仍然表态不后悔,“下次还这样做”。这让我们欣慰地看到,无论网友们怎么感慨“世风日下”、抱怨“人心不古”,仍然有那么一些人愿意挺身而出。无论人性的表现如何磕磕绊绊、兜兜转转,爱心和善意始终是我们的本能,永远不会缺席。如果更多人坚守这样的信念,坚持不受各种乱象影响怀疑自己,那么涓涓细流定能汇成滔滔江海。
也要看到,拒绝作证只是一个道德问题,相比谩骂“冷漠者”,更为迫切的还是保护“救助者”。制定好心人免责的相关法律条款,是有效的治理之道。近年来相关部门不断引领、重塑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理念,以及在民法典上设立“好人款”等,都体现了这种方向,东莞交警部门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为好人撑腰,值得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