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0年深圳市工商局成立以来就一直有临时工存在,30多年来,临时工在维护市场秩序、辅助执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确是一个被忽视的群体,社会角色尴尬,待遇很差。
目前少部分临时工已超20年工龄,他们负担最重,1993年最后一批满3年的临时工经考核转为公务员后,未满3年和之后经筛选进入队伍的,至今没有给机会,对临时工的去留也没有定论。以一个10年以上至20年工龄的临时工为例: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和伙食费之后,每月实际可支配的收入是2300元,加班是家常便饭,却没有加班费,由补休代替,没有过节费等任何补贴,甚至连本应和在编人员一样享有的探亲假也被剥夺。由于工作压力和生存压力都大,收入低,又缺乏上升渠道,前途渺茫,不少临时工想离开却又不甘心,想改行又年龄太大。逢年过节时,在编人员有比较丰厚的过节费,临时工没有得到应有的慰问和关怀,就算平时业务培训、理论学习、教育等也不需要临时工参加,而日常工作上对临时工的要求并不降低。加上极少数基层干部对临时工思想上、语言上的不尊重,造成临时工在收入严重偏低的基础上,精神压力也日益突出。
解决临时工生存困难,是践行群众路线的第一步。希望有关部门能关注临时工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