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日从最高检获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自2017年7月全面开展至今,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1万余件。
在这31万余件案件中,行政公益诉讼29万余件,民事公益诉讼1.8万余件。三年来,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7万余件,其中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6万余件,发出民事公益诉讼公告1万余件;提起诉讼1万余件。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胡卫列表示,检察公益诉讼设置诉前程序,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履职,确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的目标追求,充分展现了公益诉讼独特的程序价值。实践中,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的到期整改回复率超过96.9%,实现良好监督效果的同时节约了司法资源。
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涉及的领域来看,检察机关办理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7万余件,督促恢复被毁损的耕地、林地、湿地、草原427万余亩;办理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8万余件,督促查处、回收假冒伪劣食品100万余千克,督促查处、回收假药和走私药品5万余千克;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案件5000余件,督促收回国有土地出让金268亿余元;办理国有财产保护领域案件2.9万余件,督促保护、收回各类国有财产价值70亿余元;办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保护领域案件70余件。
三年来,最高检先后组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守护海洋”“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专项监督活动,组织长江沿线检察机关协同开展长江大保护,办理了安徽芜湖跨省倾倒固体废物、嘉陵江上游尾矿污染水源等一批重大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