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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明远:发展特殊教育就是尊重人的多样性

2020-06-29 17:46:11    光明日报

北京市海淀区东升实验小学开展自闭症日主题活动,让学生们了解自闭症。王研摄/光明图片

 

江苏省常州市博爱小学,弱视学生在同学的帮助下完成学校为其量身定做的大字体专属学习任务单。姜汶青摄/光明图片

 

北京市海淀区六一幼儿院,残疾儿童和普通儿童融合教育,共同成长。袁博摄/光明图片

 

教育部近日印发《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新时期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又一重要指导性政策,这是第一个系统性专门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的文件,标志着进入新时代特殊教育从完成普及向完善体制机制、内涵发展的转型升级,意义十分重大。

教育是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特殊教育是促进残疾儿童全面发展、帮助他们将来更好地融入社会的基本途径。发展特殊教育本身就是尊重人的多样性、推进教育公平的重要途径。党的十九大以来,随着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和特殊教育发展环境的重大变化,实现所有残疾人公平公正地享有尊严、幸福生活,与残疾人接受教育方式和质量的矛盾日益凸显。推进残疾儿童尽可能全面充分地融入普通学校,为他们提供公平又有质量的教育,成为新时代进一步实现残疾人平等权利和尊严,提升残疾人生命价值的新要求,这也赋予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重要使命。

随班就读是融合教育的普遍形式。随班就读不仅使残疾儿童融入普通同学中,同时也使普通儿童了解残疾儿童的需要,尊重他们,和他们结成同伴关系,长大以后能够尊重残疾人,关爱残疾人。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重视关爱残疾学生。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强化依法治教理念,切实履职尽责。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特别是残疾人教育条例对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提出明确要求。还特别指出,残疾人教育应当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融合教育,根据残疾人的残疾类别和接受能力,优先采取普通教育方式。《意见》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重要举措,实践过程中要自觉依循法律法规,依法治教,采取切实举措,努力做到残疾儿童少年“应随尽随”,最大化推进融合教育,最大化提供专业支持,最大可能保障其更好融入社会生活。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切实落实好各项制度建设。突出做好健全科学评估认定机制、健全就近就便安置制度、完善随班就读资源支持体系、落实好教育教学特殊关爱、提升教师特殊教育专业能力等若干重点工作。规范评估认定、优先就近就便安置、加强资源支持、注重课程教学调适、完善评价制度、配齐师资抓好培训培养、加强校园融合环境建设等,是一项重要的是机制建设。《意见》特别提出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控辍保学、完善激励机制等,既是提供工作方式方法以供实践,也是圈点薄弱之处,强调落实力度。

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需要切实抓好组织落实。《意见》强调加强部门协作、加大推进力度、强化家校共育,有的工作需要教育系统与其他系统的协作。这就需要教育系统主动作为,牵好头,带好队,合好力。这是对业务工作的深度考验,也是对现代教育治理能力的新型考验。

《意见》指出,尽管近年来随班就读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和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工作机制不健全、支持保障条件不完善、任课及指导教师特殊教育专业水平不高等突出问题”。这些问题有些是随班就读工作乃至特殊教育的独特问题,有些也是整个教育改革发展面临的共性问题。落实《意见》,既要做到有的放矢“特教特办”,也应着眼深化整体教育改革发展,在推进构建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需要的教育体系中同步统筹解决特殊教育的问题。

(作者:顾明远,系中国教育学会名誉会长、北京师范大学资深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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