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因杀害女友入狱的郭某思,于今年3月14日在北京某超市殴打劝其戴口罩的老人,后者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后爆出郭某思系刑满释放人员,且服刑期间连续9次减刑,引发公众质疑——“减刑是否合法公正?”
据5月9日新华社报道,“郭某思减刑案”有了新进展,调查组通报称,监狱干警刘某某、隋某某等人受郭某思亲属及有关社会人员请托,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郭某思获得减刑创造条件、提供帮助,涉嫌徇私舞弊减刑、受贿等犯罪”。北京市司法局称,“此案暴露出市司法局个别干警的问题,性质严重,教训深刻。市司法局一定深刻反思,坚决整改。”
果然,调查结果印证了公众猜想,有猫腻。
一起打人致死的偶发案件,竟牵出如此惊心的大瓜!如果不是在防疫特殊时期不愿戴口罩而打死人引发众怒,继而发现减刑谜团,背后的“高墙腐败”是不是就不会被发现?这一偶然事件的代价不仅是老者殒命,更是对司法公信力的损害、对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情感伤害。
人们担心,如果减刑可以被“玩坏”,那么高墙之内会有多少见不得光的交易在滋生?会有多少“幸运儿”通过类似手段逃出监狱?
减刑本是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但近年来,司法实践中出现个别人“以权赎身”“花钱买刑”现象。除了减刑制度,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等刑罚执行制度也同样被一些人当作逃脱法律惩戒、逍遥法外的工具。
发现司法执法中的猫腻,揪出背后的“保护伞”,显然不能寄希望于偶然事件。“郭某思减刑案”应当为相关部门敲响警钟:从制度设计到监督机制,再到具体执行,哪些环节薄弱甚至失守?哪些篱笆还应该再扎牢?
曾经在采访中,一位检察官告诉我,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中,最薄弱的环节往往在计分考核、立功受奖等方面,“每次加两三分计分奖励并不显眼,一旦累计起来却很可观”。
这些薄弱环节的存在,一方面或许是因为有的地方没有正确理解和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甚至打马虎眼,比如把“可以”减刑作“应当”减刑处理。另一方面,一段时间以来,减刑、假释案件的办理公开率较低,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给个别人钻空子提供了可能。
就近几年相关司法解释来看,不论是减刑的启动、幅度、间隔,还是限制减刑的规定,都逐渐趋于严格。根据新刑事诉讼法,法院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的方式,也从书面审理向开庭审理转变。而这将很大程度上有助于提升透明度,让监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让惩戒回归“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本质。
联合调查组的通报,及时回应了公众质疑,但也要看到,仍有疑云待解。比如,公众普遍关注的郭某思家庭背景。当年郭某思故意杀害女友案的辩护人曾表示,郭是“普通的家庭背景,并非高官”,既然如此,又何以助其在监狱内12年实现精准“卡点”减刑?此外,通报中的“有关社会人员”是什么人员?再有,一个犯有故意杀人罪行的罪犯要减刑,势必经过审慎和严格的考察,还有多个系统层层把关确认,何以全线失守?
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某种程度上说也正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前提。期待疑云能一一解开,更期待一起个案能够推动相关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