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河长制以来,宁都县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着力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河长制由“有实”转向“有效”,河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建立工作体系“见河长”。在2017年全面建立河长制工作体系基础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宁都县全面建立了宁都县、乡、村三级河长体系。县河长制办公室配套制度全部出台。全县共明确县级总河长1个、副总河长1个,县级河长6个,乡镇河长48个,村级河长300个,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
河(湖)长履职“见行动”。市人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邱建军、县长刘定辉带头巡河,对河长制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主动将河湖“老大难”问题作为自己的“责任田”,带动各级河长履行巡河、管河、护河、治河职责。并针对乱围乱堵、乱占乱建、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群众关心的河湖突出问题,开展整治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开展专项行动,河湖治理“见成效”。年初,宁都县制定了《2020年宁都县河长制工作要点》等工作专项整治方案,在全县范围内整治以“清洁河湖水质、清除河湖违建、清理违法行为”为重点的“清河行动”“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一批危害河湖健康、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维护好全县河湖生态环境。有效的开展开展了工业园区水污染、城乡生活污水、畜禽(渔)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河道岸坡环境、侵占河湖水域岸线、非法采砂等专项整治行动。截止6月底,排查出城乡生活污水直排6个,经整顿新建达标农村污水管网和集中处理设施6处;排查小型水库肥水养鱼1处,目前已全部关停;开展环境整治执法行动685次,出动人员1.8万人机械1256台班,整治沟渠岸线956公里,清理打捞垃圾3780吨;开展侵占岸线执法行动268次,出动人员2366人机械320台班,取缔拆除违法建筑物面积1350平方米。
探索思路,河长制工作“见长效”。宁都县投入6000多万元对重点河段开展综合整治工程,并按照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结合各乡镇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集处理项目,聘用1600名保洁员,对河道沿岸管护区域内的垃圾进行日常清理,建立长效保洁机制。并落实考核问责,建立激励机制,定期对各乡(镇)河长制工作进行考核排名,对工作较为突出的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为严重的严肃问责。同时,各地积极“生态治水”,推动河长制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涌现出一批党员河长、河小青等,形成河湖管理保护合力。(谢满生 黄安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