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宝丰县检察院全面推行“河长+检察长”制,与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破解河湖生态治理难题,切实服务民生,改善人居环境,为实现“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该院会同河长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多次开展巡河活动,对宝丰县域内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永丰渠、玉带河、净肠河、应河、泥河、北汝河等进行实地巡查,重点关注黑臭水体、河湖“四乱”问题,对非法排污,倾倒生活、建筑垃圾等污染水资源的情况进行细致排查,先后办理河湖治理类案件10件,其中涉及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案件2件,河湖“清四乱”案件8件,行政机关已整改完毕并回复6件。同时通过督促河长制办公室等相关部门清理河道内垃圾、土堆、浮萍、水草等,既消除水体污染隐患,又消除汛期安全隐患。
该院坚持检察公益诉讼“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对能够及时解决的做到应改尽改、能改速改、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改正的也要限期拿出整改方案,并就下一步如何解决非法排污和倾倒垃圾问题进行协商,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排查时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做到“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