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在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育奎介绍,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是是依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开展的一项重大省情调查,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大背景下的一项系统工程,是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摸清建设“美丽陕西”生态环境家底的一次实际行动。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本次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通过对全省境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调查,获取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和移动源相关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放信息,建立健全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全省投入经费2.08亿元,15000余名普查人员辛勤工作,圆满完成了任务。
据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2017年7月至2018年7月为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8月至2019年10月为全面普查阶段。2019年11月至2020年6月为成果总结与开发阶段。
陕西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
通过三年普查,摸清了各类污染源的基本情况,建立了污染源信息数据库。截止2017年底,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为62193个(不含移动源)。包括工业源25548个,畜禽规模养殖场8380个,生活源26347个,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1796个;以行政区为单位的普查对象数量122个。
其中,西安、宝鸡、汉中、榆林、咸阳工业源普查对象数量排名全省前5位,5市的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68.4%。从行业来说,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业3个行业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占全省工业源普查对象总数的38.0%。
截止2017年底,陕西全省水污染物排放量为:化学需氧量39.54万吨,氨氮1.64万吨,总氮4.96万吨,总磷0.44万吨,动植物油0.67万吨,石油类145.34吨。
陕西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 占全省总数的80%
从普查情况看,陕西省水污染源主要集中在黄河流域(陕西段),数量占全省总数的8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和单位水资源排放强度平均为长江流域(陕西段)的2.73倍和8.21倍,渭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占黄河流域(陕西段)排放总量的70%以上,是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染的主要来源。
普查档案建设坚持与普查工作“同部署、同管理、同验收”,边普查边建档,边归档边应用。建立了省级指导、省市县三级同步建设的管理机制,省级档案采取“分建统管”的模式,聘请省档案局专家全程指导,制定了9项管理制度。
普查中,本着边普查边应用的原则,以各阶段普查数据为基础,自立18个研究课题,编写刊物《普查与决策》6期,对全省非工业企业单位锅炉、排污口、移动源等提出管控建议,对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提出决策建议。
在普查工作期间,各级普查机构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结合普查各阶段工作特点,积极创新形式,开展普查宣传。利用政府网站、两微平台、内部刊物开设普查专栏177个、网页568个;在报刊杂志刊发文章120余篇,编印简报1253期,电视台播放专题节目7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