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按照党中央关于国家机构职能改革的总体布局,县(区)人民政府对同级司法行政机构的职能进行了调整,在原有职能不变的基础上增加了法治政府建设及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职能。职能的改变对这支长期服务在法治建设和公共法律服务最前沿的队伍提出了更加趋于政治性、专业性和纪律性的新的要求。地处川东北的门户区域和国家连片扶贫开发县(区)的巴中市巴州区司法行政系统以培训教育、建全机制、激励奖惩为主要内容,深化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加强干部队伍教育管理,同时也迎来了专业性人才需求和队伍结构之间、职务职级晋升和机制名额之间、业务人才培养和骨干流失之间的矛盾。那么,如何打造一支“忠诚、尚法、担当、为民”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
从健全机制入手,搭建担当为民的制度框架。
近年来,巴州区司法局从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促进干部成长、规范着装言行、强化考勤请假制度等方面对全局工作进行规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执行力建设的通知》《人才递进培养实施方案》《司法所辅助人员考核办法(试行)》《干部职工着装管理规定着装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干警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规矩,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进一步规范干部使用管理工作。
从培训教育入手,树牢忠诚尚法的使命意识。
根据“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归口负责、分类实施”的原则,围绕在培训范围上做到“全覆盖”、在培训内容上做到“全方位”、在培训周期上做到“全过程”的目标,巴州区司法局推行“轮值轮训、战训合一”,通过“三研三学”(班子研学、部门研学、集中研学,专题会议学、上门送书学、微信平台学),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省、市、区各级各类“业务技能大比武”,集中开展“业务大学习”活动以及外出考察学习,制度化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各类主题教育,充分凝聚“一家人、一条心、一个目标”合力,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的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突破。
从激励奖惩入手,形成有为有位的鲜明导向。
巴州区司法局以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实施“人才递进培养”计划。一是加强新招录、选调干警培养。要求新招录和选调干警进行多岗工作锻炼,要具备基层工作经历,全面熟悉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二是完善干部队伍选拔机制。把基层一线作为培养锻炼干部队伍的重要台阶,注重从司法所干警中选拔推荐领导干部。三是完善机关与司法所干警交流机制。推动机关和司法所干警双向交流任职,有计划地把一批基层工作经验丰富、表现优秀的司法所干警交流到局机关工作,把素质高、能力强、实绩突出的机关优秀年轻干部,选派到基层一线历练成长。
从人才吸收的根源出发,优化调整队伍结构。
一是建议拓宽人才引进机制。明确人才引进方向和目标,认真分析全区司法行政队伍的总量、结构以及专业需求等情况,通过公开招录、人才引进、遴选考试选拔等方式促进人才有效流动,培养和引进急需短缺的专业人才。二是建议增加基层司法所专项编制。招纳法治建设专业人才,充实法治建设队伍力量,做到定岗、定责、定人,使乡镇(街道)司法所达到所均三人以上,机关各股室人员配置实现合理化。
从人才教育的方式出发,教育培养专业队伍。
一是研究探索优秀司法所与司法所长个人考评挂钩机制。对年度考核连续排名靠前的基层司法所优秀干警可交流到局机关工作,达到任用年限和条件的,可推荐到司法所任所长。对考核排名连续靠后的司法所加大处罚和惩治力度,以儆效尤,起到警醒和示范带动作用。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政策待遇保障。建议从省级层面明确司法所级别为副科级,坚决贯彻“从优待警”的政策,积极争取各级党政机关、财政和组织人事部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保障干部队伍晋升渠道畅通。三是重视项目经费的保障。建议增加并落实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专项工作经费,促进专项资金能物尽其用,制度化、程序化、法治化运转,强化职业安全保障,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
从人才发展的愿景出发,激发凝聚队伍活力。
一是提升综合素质。鼓励干部职工提升学历,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素质能力,丰富法律知识储备,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法治宣传、化解纠纷、服务群众的履职能力和工作能力。二是优化培训方式。建立健全岗位练兵长效机制,通过集中授课学习、外出参观考察、轮流举办现场交流会等方式,促进干部职工拓宽视野、增长知识、提高素质,在岗位练兵的过程中形成你追我赶、奋勇争先、齐头并进的良好氛围。三是做好成果转化。为将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建议在培训方案中增加激励奖惩的内容,建立测试考核机制,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确保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着力打造一支敢担当、敢进取、敢破难的司法行政铁军。(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何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