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医疗制度改革已进入到攻坚期,为更好地解决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各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切实发挥带头作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在重点改革领域先行先试,率先垂范,形成了一批可圈可点的亮点做法。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体改司召开综合试点省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好经验好做法研讨会,多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代表分享了本省关于医改的经验。
加快医共体建设,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是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立柱架梁”的关键制度安排,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各层级医疗机构的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是关系民生的关键。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和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方面,试点省份的做法各有特色。
安徽省推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持续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其中包括布局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工作,积极创新中医药绩效分配工具,提高医疗服务能力等举措。同时,安徽省还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立足在县域内解决老百姓的看病就医问题,安徽37个县(市)按照“两包三单六贯通”的路径,有效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
湖南省通过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县级公立医院等多重措施,实现县级二甲医院全覆盖,每个县至少有1 所县级公立医院达到二甲医院标准。
四川省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全面推进健康四川建设,实施健康四川行动的指导意见,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出台疾病预防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启动了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省儿童医学中心,省老年医学中心的重大项目建设。完善分级诊疗制度,着力优化医疗资源的区域布局,优化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重庆市建立市级医改监测信息系统,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动态监测,并运用监测数据开展绩效评估、处方点评等工作。完善三级医院的社区规划,实现每个区县有一所三级医院,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促进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减轻就医负担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
在医保方面,浙江省率先出台医保条例,强化“三医联动”改革。安徽省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发挥医保的引领作用。
青海省加快医保信息系统改造,全省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一站式直接结算,稳固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持续巩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促进基本卫生公共服务均等化。
宁夏回族自治区持续提高医疗保障能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了以基本医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为依托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实现了自治区级的基本医疗保险的统筹,稳定筹资保障机制和报销比例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积极推进医保制度方面改革,实行一站式平台结算和异地就医。
加快信息化建设,促进便捷就医
推动健康信息服务和智慧医疗已成为必不可挡的趋势,只有加快信息化建设,推动健康大数据的应用促进互联网与医疗相结合,才能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就医服务。
陕西省开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实现三级远程医疗网络,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构建全覆盖远程医疗网络,开展远程会诊,影像,胸片等业务,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等服务,百分之九十的号源向群众开放,从厕所卫生,医院环境,就医流程入手,不断提升群众就医感受。
宁夏加快“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建设,基本建成国家、自治区、市、县、乡五级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搭建区域医疗卫生信息平台,建立远程影像诊断等多个远程诊断中心,为群众提供了网络化智能化的新型卫生服务,建立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和产业园,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家庭医生服务。
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做好药品稳价工作
药品供应保障体系是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证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各省份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促进科学合理用药,加强药品耗材使用监管,做好短缺药品保供稳价工作。
陕西省进一步压缩药品虚高价格,履行抗癌药物采购联盟协议,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以及使用政策,满足基层用药需求,提高基层医药机构非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解决二、三级医院与基层机构用药衔接问题。同时,陕西省加强医药质量和医疗费用管控,以公立医院计较考核为抓手,向全省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通报医药增幅等情况,将费用增幅、平均住院日等指标与医院等级评审和薪酬总量挂钩,遏制医药不合理增长。
四川省创新医院和药店双通道模式,保障抗癌药品供应,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价药品支付管理方式。青海省持续推进药品集中采购管理和使用,开展省级集中统一采购工作,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弥补医疗机构减少的收入,强化中藏医药服务能力建设,调整完善医疗机构制剂调剂使用政策,更好地满足群众的临床用药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