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何新国8月2日表示,乌鲁木齐市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做好新冠肺炎医疗救治费用结算工作的要求,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的医疗救治费用全部免费,确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8月2日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何新国从多个方面介绍了免费医疗救治的详细内容。
一是将国家卫健委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中覆盖的医疗服务项目和药品,全部临时纳入乌鲁木齐市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是异地就医的确诊和疑似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医保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疫情结束后全国统一组织清算。
三是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产生的救治费用也是免费的。对未参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由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做好相关信息记录和医疗费用台账,救治费用由乌鲁木齐市医保经办机构先行垫付,汇总报请乌鲁木齐市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审核后,向乌鲁木齐市财政部门申请拨付。
四是康复治疗费用结算方面,救治出院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无症状感染者等实施康复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无法分割清楚非治疗新冠肺炎费用的,可一并按照新冠肺炎医疗保障特殊政策进行结算。
此外,为减轻医疗机构的垫付压力,对救治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单列预算,不纳入医疗机构总额预算指标,不降低医疗服务质量,及时结算,确保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