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旗是军队灵魂和精神的象征,也是激励鼓舞全体官兵团结战斗的旗帜。从秋收起义工农革命军的第一面军旗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旗,军旗式样的历史演变,见证的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在90多年间前赴后继、英勇奋斗的壮阔征程。
日前,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发布《军旗管理规定(试行)》。构建新时代军旗管理制度,对于坚定维护军旗尊严,进一步激发官兵尊重、爱护和保卫军旗的使命感、荣誉感,加强我军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工农革命军第一面军旗
1927年南昌起义时,为了争取和团结国民党左派,当时打的是“国民党左派”旗帜,起义部队仍沿用国民革命军第二方面军番号,使用国民革命军陆军旗帜。
南昌起义后不久,根据中共中央指示,中共湖南省委召开会议部署举行湘赣边秋收起义,会议不同意中央打“国民党左派”旗帜的指示,决定要公开使用中国共产党的名义,正式亮出工农武装的旗帜来号召和发动起义。毛泽东以中共湖南省委名义给中央写信:我们不应再打国民党的旗子了。我们应高高打出共产党的旗子。国民党的旗子已成军阀的旗子,只有共产党的旗子才是人民的旗子。
此时,中共湖南省委已经开始准备设计新的旗帜,其主色调即象征着革命的红色。9月初,中共中央特派员、湖南省委秋收起义前敌委员会书记毛泽东在安源张家湾召开湘赣边界秋收起义的军事会议,讨论秋收起义的具体部署,并将参加起义的部队和农民武装统编为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
为了做好起义准备工作,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师部参谋何长工、副官杨立三、参谋处长陈树华三人奉命设计制作军旗。因没有现成的样子,经过反复研究,模仿苏联旗帜的式样,设计出有镰刀、斧头、五星的红色军旗。旗底为红色,象征革命;旗中央为五角星,白色,代表中国共产党;五角星内有黑色镰刀、斧头,分别代表农民和工人;旗面靠旗裤一侧缝有一条白布,上面用黑布缝写着繁体的“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字样。全旗的含义为工农革命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工农革命武装。
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的旗帜设计后,数十名裁缝纷纷请缨,义务承担军旗的缝制,布店老板无偿献出红布料,突击制作了100面,标识不同的部队番号,发到各团、营、连级单位。该师指战员高举着庄严的军旗,参加了秋收起义。红色的军旗成为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的重要标志。
秋收起义后,中共中央意识到“改旗易帜”的重要性,决定放弃“国民党左派”的旗帜。根据这一精神,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南方局书记兼广东省委书记张太雷,于10月15日在香港主持召开的南方局与广东省委联席会议上,提出南昌起义的部队应改称为工农革命军,“一律废除青天白日旗,改用红旗,以斧头、镰刀为标识,与国际旗同。”同月,中共中央同意张太雷的“改名易旗”提议,并先后指示有关单位“改名易旗”。
1930年式工农红军军旗
192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颁布《军事工作大纲》,指示:在割据区域所建立之军队,可正式定名为红军,取消以前工农革命军的名义。
由工农革命军改称红军后,各部军旗的样式,除旗裤上所写的部队标识文字改变外,其他的变动不大。但各根据地的红军由于相互协同军事行动很少,联系不便,军旗的样式、尺寸仍然不统一。
随着红军的发展壮大,正规化建设也逐步提上议事日程。1930年4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知》:“各级军旗一律用五星红旗,星内排列镰刀斧头之国际徽,旗用大红色旗;中央为五星,五星为白色;中为镰刀、斧头交叉排列,镰刀斧头用黑色;旗之右边镶白布长条书写番号,旗须用大红色。”“旗上有‘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
1930年5月,中共中央在上海召开了全国红军代表会议。会议颁布了《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在规定正式使用中国工农红军称谓的同时,再次明确规定了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式样。
1930年式红军军旗,经过了中共中央军委的两次文件确认,体现了相当的权威性。与秋收起义时的军旗设计方案相比,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旗帜尺寸、颜色、斧头的样式和刃锋在图案上的方向,增加了旗须与文字的横标。
1931年式红军军旗
1931年3月18日,中华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了《苏维埃和群众团体红军旗帜印信式样》。《式样》对军旗的旗式做了新规定,并下发了军旗的图式:旗幅的左上方为顶角向上的五星,代表中国共产党;旗中间为交叉的镰刀、锤子(当时认为锤子才是现代产业工人的象征,也是国际布尔什维克的通用标志),而不再是镰刀、斧头,代表工农;镰刀、锤子相互交叉,基本位于旗幅的中心位置,镰柄向左下,锤柄向右下,镰尖和锤顶面均向左上方的五星方向;旗除旗裤一边外,另三边有旗须;旗裤为二寸三分宽的白布,用以书写部队番号;旗顶为梭镖,带须。
《式样》为区别各军种,规定以旗须的着色来代表不同的军种:红色旗须代表步兵,黄色旗须代表骑兵,黑色旗须代表炮兵,白色旗须代表工兵,蓝色旗须代表辎重兵,绿色旗须代表医护兵。
《式样》还规定了地方武装的旗式。地方武装基本采用的是1927年秋收起义时工农革命军式样的旗帜,只是把斧头改为锤子。同时规定了不同建制的部队所用旗帜的尺寸大小。把地方武装的旗作为一项专门内容予以规定,这在我军历史上也是第一次。
1933年5月,中革军委发布命令,要求中国工农红军一律更换新式军旗。
1934年式红军军旗
1934年2月1日,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通过了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大会上,毛泽东就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徽、国旗与中国工农红军的军旗式样,向全体代表作了说明,并由林伯渠宣读了《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其中对军旗规定:军旗,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为黄色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角上有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
1934年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以国家法令的形式,对军旗式样进行了规定与统一。红军各部队根据第二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决定,普遍使用了五角星和镰刀锤子分开的军旗。
1934年10月,中央红军被迫进行战略转移,开始长征。之后红25军、红四方面军和红二、红六军团(红二方面军)相继长征。红军在长征中使用的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政府规定的五角星和镰刀锤子分开的军旗。
至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红军改编为八路军、新四军前,中国工农红军一直在使用“中为黄色交叉的镰刀与锤子,右角上有黄色的五角星”的红军军旗。
中国人民解放军“八一”军旗
1937年全国抗战爆发后,经过国共两党谈判,中国工农红军主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简称八路军),在南方坚持斗争的红军和游击队改编为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第四军(简称新四军),隶属国民革命军序列。在这一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绝大多数部队并没有被授予国民革命军陆军军旗。八路军、新四军部队实际上也很少打国民革命军陆军军旗。
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青天白日满地红”的国民党军旗已不再可能成为人民军队的军旗。
解放战争前期,许多部队在作战过程中,往往都高擎着红旗,导引广大将士冲锋陷阵,所向无敌。在解放战争时期,红旗在广义上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的军旗。
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推进,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正规化建设提上日程。1948年2月21日,周恩来为中共中央起草了一份指示电,征求对设计军旗、军徽、帽花和臂章的意见,请各地各单位研拟具体样式报送中央审议。全军各大单位收到指示电后非常重视,先后报送500多份应征图案。
1948年年底,中共中央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拿着一本鲁中军区政治部《前卫》报社为纪念建军21周年出版的特刊来到作战室,指着该刊封面上一面标识有五星和“八一”二字的红旗,对负责汇集和筛选的工作人员说,毛主席和首长们对封面红旗都很欣赏,指示可按这个思路设计军旗:军旗上要有“八一”二字,以表示1927年8月1日中国共产党领导军队举行南昌起义,是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历史纪念日;旗上要有五角星,象征共产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军旗要以红色为底色,这既是革命的颜色,也是中国人民传统的喜庆颜色;五角星和“八一”二字用黄色。
按照指示,工作人员设计制作了2面幅样旗。1949年3月5日,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开幕。这2面幅样旗挂在会场的墙上。同时,也将全军各大单位上送的图样摆在靠墙的几张桌子上。到会的中央委员们审议后,均原则同意挂在墙上的样旗。3月13日,全会通过了毛泽东起草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指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
规定了旗帜的基本式样后,余下的问题是五角星、“八一”二字的相对位置及大小,还有“八一”二字的字体等细节问题。为此,设计人员拟出了3种送审图案,周恩来将其在中央书记处会议上审议后,交代作战部一局分头征求在北平的中央委员、军委领导的意见,并通过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征求参加新政协会议的民主人士和各界代表人物的意见。根据各方面汇总的意见,设计人员又制作了一面绸料标准样旗,并按照周恩来的指示,通过华北军区司令部,组织步兵、炮兵和坦克兵部队演练授旗仪式。
1949年5月27日,毛泽东和中央、军委各部门的领导审定了“八一”军旗的标准样旗。仰望猎猎飘扬的军旗,毛泽东深情地说:“将来要在发布命令时写上,军旗表示自八一南昌起义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其灿烂的星光普照大地,普照全国!”
1949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总参谋长周恩来致电各野战军、各军区司令员、政治委员,并各级军政首长:兹颁发军委制定之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及军徽样式七百份,请即点收,并请各野战军、各军区遵式制发各所属部队,并定于六月十五日全军正式开始使用。
从秋收起义的工农革命军军旗到人民解放军的“八一”军旗,历时22年。“八一”军旗的诞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从此以后,军旗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也成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之一。
陆、海、空军仪仗队单独执行司礼任务时分别使用的军旗
1949年“八一”军旗确定式样后,解放军在外事活动中一直高举着“八一”军旗。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人民解放军与外军交往的增多,军事外交层级的扩大与深入,在迎接外军军种领导人的司礼过程中,需要相对应的军种军旗。研究和制定人民解放军军种军旗成为适应军事外交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成为进一步推动军队正规化建设、完善军旗系列化的需要。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公布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执行司礼任务时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式样。按“黄金分割”设计原则,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5/8)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3/8)区分军种:
陆军为草绿色,象征绿色的大地,表示陆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领土安全而英勇奋斗,所向无敌。
海军为蓝白条相间,象征大海与海浪,表示人民海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万里海疆而乘风破浪,勇往直前。
空军为天蓝色,象征蓝天,表示人民空军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为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神圣领空不可侵犯而展翅翱翔,搏击长空。
命令还规定自1992年10月1日起,中国陆、海、空军军种仪仗队在单独执行司礼任务时,分别使用本军种军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