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获悉,贵州积极探索依法管控与科学发展相结合的有效途径,逐步建立起较完善的野生动物管护机制。截至目前,贵州已建立106个自然保护区,54个湿地公园,依法办理野生动物行政许可99件,建立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15家,疫源疫病监测站16个。
赤水桫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无人机照片,6月25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六盘水明湖国家湿地公园风景(无人机照片,6月17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贵阳市阿哈湖国家湿地公园(无人机照片,6月2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六盘水牂牁江国家湿地公园风景(无人机照片,7月6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贵州北盘江大峡谷国家湿地公园风景(无人机照片,2018年8月7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位于贵州省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的草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无人机照片,2019年6月20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位于贵州省毕节市的百里杜鹃自然保护区(无人机照片,2017年4月2日摄) 新华社记者 陶亮摄
近年来,贵州开展了“亮剑”“国门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收购、出售、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2017年以来,贵州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共查处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2088起,收缴野生动物22296头(只),刑事立案488起。2017年至2019年,贵州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涉及野生动物保护刑事案件570件1153人,批准逮捕153件255人;全省法院审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70件,审理非法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件34件,审理非法狩猎案件67件。(记者 刘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