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宜昌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日前,湖北宜昌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力争到2025年,宜昌将实现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的目标。
重点培育公益慈善类组织
近年来,宜昌市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践行慈善宗旨,全面推进新时代慈善事业发展。比如:开展2020年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开展“大病关爱”救助项目……各类慈善组织发展为宜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其中,在慈善助学方面,宜昌市开办“长江电力慈善阳光班”项目是宜昌市慈善总会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发展战略,为宜昌市“特困、特优”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提供继续学习机会,帮助他们完成高中学业的希望工程。截至目前,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为夷陵中学“长江电力慈善阳光班”捐赠善款共计125万元,资助“特困、特优”的学生200人次。
此外,宜昌长阳自治县英子姐姐网络助学团队自于2012年3月成立,资助范围从一个学校到辐射武陵山、大别山区等区域。15年来,英子姐姐助学团队共募集爱心助学款大2367.3万元,资助学生3619名贫困学生。
这些公益慈善组织的发展为众多困难群体送去了温暖。此次宜昌出台《实施意见》,明确发展重点,将加快发展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和居民互助类社区社会组织。重点培育为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失业人员、农民工、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困难家庭、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不良行为青少年、社区矫正人员等特定群体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这标志着宜昌慈善组织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
降低门槛 激励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近年来,宜昌通过建设社会组织公益园吸引多家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公益园每年能培育孵化15家社会组织。无偿为入驻的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所、活动场地、能力培训、财务托管、项目策划、智力支持。
为进一步提升培育社会组织能力,此《实施意见》提出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机制,设立孵化培育资金,建设孵化基地。孵化基地是社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平台,要为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组织运作、活动场地、活动经费、人才队伍等方面支持。
此外,社会组织作为开展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为提升其社会各界参与慈善的积极性,《实施意见》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公益慈善、促进和谐、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的办法,鼓励支持发展。凡成立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不再需要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可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
最后,《实施意见》提出,利用民政部门福利彩票公益金等支持资助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等服务项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社区发展基金会,为城乡社区治理募集资金,为其他社区社会组织提供资助。鼓励驻地企事业单位、各类慈善公益基金及公民个人向社区社会组织提供捐赠和资助,形成多元投入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