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山东省通过提高困难群众保障标准、扩大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关爱特殊困难群体等措施,不断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
近日,《慈善公益报》记者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布会上获悉,“十三五” 期间,山东社会救助政策覆盖面扩大,各类保障对象人数增加,困难群众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山东省民政厅提请省委省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若干措施》《山东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等系列文件中,将因残疾、患重病等造成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和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低保范围,不断强化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适度放宽低保申请条件,扩大低保覆盖范围。
目前,全省低保对象达到145万人,城乡低保标准由“十二五”末的每人每月472元、283元增长到现在的732元、560元,年均增长率分别达到9.2%和14.6%,城乡低保标准比由1.67:1缩小到1.31:1。临时救助标准由过去分别按城乡低保标准的3-6倍确定,调整为统一按城市低保标准的3-12倍确定,实现了城乡临时救助标准的统一和提高。
据山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赵立杰介绍,在关爱特殊困难群体方面,“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孤儿提供诊疗、康复、特殊药品等救助1.1万人次;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为2000名正在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孤儿每人每学年提供1万元资助;按照与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相衔接的原则,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全省共保障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4万人。投入省级福彩公益金5194万元,为7833个低保家庭和贫困户残疾人免费安装和配置假肢矫形器13704件;安排中央彩票公益金420万元实施“福康工程”,为467名贫困肢体残疾人提供假肢康复辅助器具828件。同时,加强困难老年人服务保障,建立了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制度,对60-79周岁、80-89周岁、90-99周岁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别补助80元、100元、200元;对生活长期不能自理、能力等级为2-3级,以及智力、精神和肢体重度残疾的低保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80元。
此外,山东省将用2年左右时间,在全省建立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临时救助为主体,以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以信息化为支撑,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到“十四五”末,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安全网更加密实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