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坚持为人民司法的思想,强化为大局服务的理念,锻造为历史担当的队伍,创造为圣地添彩的业绩”为总体工作思路,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紧密结合实际,围绕“思想、理念、能力、素质”四个方面,积极探索“法院育人”特色方式,即“转变思想观念、突出红色主题、构建四型教育培训格局”,努力提高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审判业务能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转变思想观念 引领教育培训工作方向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该院党组坚持问题导向原则,转变思想观念,引领全市两级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方向。
在宏观培训方针上,由过去的“重业务培训、轻思想教育”,转变为现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审判业务培训”“双轮驱动”战略。领导班子成员经过深入基层走访、认真调查研究认为,在全市法院系统,影响群众满意度的关键因素有两个,即司法作风问题和案件质量问题。所以,该院全面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思想政治教育与审判业务培训齐头并进,确立了教育培训工作的政治方向。
在具体培训理念上,由过去的“培训学习就是外出看看”,转变为现在的“知识充电、提升素养”理念,严格遵守“八项规定”是不可逾越的红线。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新型案件不断增多,需要法官干警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该院审时度势,教育引导法官干警自觉转变思想观念,变“要我学”为“我要学”。法官干警以“提升品质素养、争做优秀法官”为信念和追求,积极参加培训,努力学习,强化技能。
在实际培训工作上,由过去的“因经费不足重视培训不够”,转变为现在的“经费上全力支持、思想上重视工作培训”。凡是国家法官学院、陕西高院规定的培训任务,该院均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必须参加;凡是关乎审判工作质量效率和队伍建设方面的事情,该院积极创造条件组织法官干警参加;只要是有利于法院事业长远科学发展的培训,该院党组就积极地干、认真地干,给予高度重视和支持,经费上全力保障,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法院教育培训工作扎实开展。
突出主题教育 打造法院工作品牌
延安是革命圣地,党中央在延安走过了13年的光辉历程,有许多革命旧址。在司法工作方面,边区高等法院在董必武、谢觉哉、雷经天、马锡五等历任院长的带领下,审理了“黄克功逼婚杀人案”等重大刑事案件,总结推广了著名的“马锡五审判方式”,形成了人民司法优良传统和优秀司法文化。该院及时修复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建成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先后被命名为“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国法院系统革命传统教育基地”,被国务院核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吸引了广大政法干警前来接受革命传统教育,激励了一代又一代政法干警继承优良传统、永葆革命本色。该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决定要在突出红色主题教育、思想政治和革命传统教育方面做文章,努力打造延安法院培训工作品牌。
努力营造全国法院法官干警的精神家园。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利用延安红色教育资源,依托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加强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教育培训,并主动义务承担联系协调、服务保障职责,进行生动的现场体验式教学和革命传统教育。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将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旧址暨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全面纳入教学实践点。2017年以来共举办教育培训班68期,7000余名法官干警接受教育。2017年12月12日至13日,延安中院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努力开创革命老区法院工作新局面”座谈会,60余名代表会聚一堂,共议新时代如何传承光大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等29所高等院校共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学实践基地”,为法律专业学生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和实践教学创造便利,促进德法兼修、理论和实际相结合。
积极整理挖掘陕甘宁边区审判史料。该院充分利用陈列馆现存资料的资源优势,先后撰写了《对马锡五审判方式本质的再认识》《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及其在现代法治建设中的意义》《马锡五审判方式与当前中国司法工作的发展趋向》《“马锡五审判方式”成功经验》《延安法院发展史上的五个里程碑》等理论文章,编著了《陕甘宁边区司法研究》(三册)《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陕甘宁边区法律法规汇编》《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案例选编》《马锡五审判方式》等书籍。《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判例汇编研究》被确定为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同时,广泛利用网络资源优势,收集了部分全国法学专家、教授及陕北学者如候欣一、李忠全、汪世荣、艾绍润等人的关于陕甘宁边区审判史的理论文章及专题著作,极大地丰富了陕甘宁边区审判史陈列馆的文献资料,也为新时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构建培训格局 着力培育法官队伍
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该院党组大力加强“法院育人”工作,积极构建“四型教育培训”格局,着力培育法官队伍。
强化思想型教育培训。该院狠抓“从严治党、思想建院”工作,坚持把法官干警的政治理论培训放在教育培训工作首位,强化党建理论武装思想的培训工作。
坚持领导干部讲党课,教育培训法官干警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和其他党组成员先后为法官干警作了主题为“严守纪律,做合格法官干警”“认真敬业,树立‘工匠精神’”“法官干警要信仰法律、慎独慎行、具有人文情怀”的党课,要求大家要认真学习马克思的《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一文,不断强化司法工作的职业信念,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同时,延安中院班子成员和各基层法院院长积极参与“院长荐书”活动,并开展了全市法院“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法治信仰”读书活动,教育引导干警多读书、读好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文化素养,收到了较好成效。
坚持弘扬边区人民司法优良传统,教育培训法官干警争做延安精神传承人。该院多次举办“全市法院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专题辅导会”,先后邀请西北政法大学校长助理汪世荣教授,全国知名党史研究专家、延安精神研究会原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郝凤年教授,延安市委党史研究室樊晓霞等专家教授给全院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作了题为《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的特点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弘扬延安精神,争做优秀党员》《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光辉历程》等专题辅导报告。
坚持教育培训青年法官干警,调动他们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敬业奉献的工作积极性。该院青年法官干警及工作人员占到全院总人数的65%以上,承担着繁重、艰辛的工作。为此,该院团工委利用五四青年节、三八妇女节等节点,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召开了“五四青年法官代表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康天军对青年法官提出殷切期望,要求青年法官要坚定理想信念,公正司法,司法为民;要强化职业定力,立志成才;要树立远大目标,刻苦磨炼,洁身自好。该院先后组织青年法官干警到革命根据地接受传统教育,评选了“全市法院十佳青年”,延安中院韩永虎等数十名青年法官受到表彰奖励;鼓励青年法官干警积极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坚持用“三项机制”激励青年法官干警努力干事创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青年法官干警纷纷表示,不仅要传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还要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积极作为,勇于担当,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坚持开展立功创模树典型活动,表彰了全市法院先进典型。近年来,该院坚持典型引路,教育广大法官干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勇于担当,敬业奉献,再立新功,极大地调动了全市两级法院法官干警的工作荣誉感和工作积极性,形成努力追赶超越、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的良好工作氛围。
完成好任务型教育培训。全市两级法院选派领导干部和业务骨干参加最高法院、陕西高院和延安党政机关组织的培训,认真抓好人员选派、学时登记、训后结果应用等工作,使培训结出实实在在的果实。近年来,全市法院共选派1573名法官干警参加上级机关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了法官干警的政治、业务水平,促进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延安中院多次被评为全省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先进单位。
坚持好指导型教育培训。延安中院制定全市法院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任务要求,及时下发到基层法院和各部门认真执行。该院组织司法业务研讨会,以会代训,先后召开了三次全市法院典型案件剖析会,全市两级法院审判业务骨干参加会议,对全市法院的复杂疑难案件进行深入剖析和研讨交流,提高了法官的业务素质,加强了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同时,大力开展“法院开放日”“阳光司法”“庭审观摩”“院庭长网上直播办案”“人民陪审员网络视频大赛”等活动,举办“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等评选活动,组织典型案例汇编、案件质量通报、发回、改判、重审案件评析,通过考核抽查、调研督导等多种方式,引导和督促全市法院完成培训任务,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际效果。
抓好联合型教育培训。创新培训机制,由法院开出培训内容要素,委托国家法官学院、陕西省法官法警教育培训中心安排专家学者授课,达到开阔眼界、拓展思路、增长才干、提升素质的目的。2016年以来,延安中院先后与国家法官学院、陕西省法官法警教育培训中心联合举办了4期全市法院民事法官、刑事法官、书记员培训班,全市法院的刑事法官、民事法官、书记员参加了培训,培训法官干警1300余人。培训班课程设置合理,讲授内容丰富,师资力量强大,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用性,得到了全市法院参训法官干警的高度评价。
通过积极转变思想观念,紧密结合延安法院实际,扎实开展教育培训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队伍建设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了社会稳定,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绩。延安中院被最高人民法院、人社部授予“全国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单位”,荣立集体二等功。富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法院”“全国优秀法院”;延安中院执行局、安塞法院建华法庭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安塞、黄陵、宝塔、延长、子长法院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文化建设、党建工作、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延长、富县、黄龙法院先后荣立集体一等功;洛川县法院院长牛锐先后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不幸去世的延川县法院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刘改幸被评为“全国优秀法官”,荣获个人一等功;延安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雷钧被评为“全国法院审判业务专家”“全国十大法治新闻人物”;志丹法院李娜被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延安中院张晓红、宝塔法院薛磊被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惠兴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