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系百姓执法公正”“三载诉案争曲直 一堂明镜断是非”“人民法官为人民”……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以下简称市中院审监庭)办公室,当事人送来的鲜红锦旗在墙上整齐排列着。
审判监督案件案情复杂、当事人积怨较深、矛盾容易激化。审监庭强化审判监督的依法纠错功能,严把再审标准、完善程序规范、提高审判效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每一个再审案件体现公平正义。
三年来,市中院审监庭共受理再审案件145件,审结124件,结案率85.5%,其中调撤9件,调撤率6.2%,三年来审结的再审案件未出现新的信访案件。该庭也先后荣立集体三等功、集体二等功,2019年11月被省高院评为刑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20年庭长马晓强同志被评为全国特赦工作先进个人。
苦练内功 强化审判监督
苦练内功,提高办案能力,力争将再审案件办成铁案,案件质量一直是市中院审监庭全体人员共同追求的目标,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信念,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真正做到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判决公正,确保再审案件经得住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为此,该庭积极地开展了自学、比学、考学活动,全庭人员比学赶超,学习气氛十分浓厚。每周组织全庭同志学习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尤其是与审判监督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围绕这些新的法律法规和案例进行研讨,力求将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住推敲和考验的铁案。
“我们要求承办人把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各个环节,把可能带来的弊端限制在最低限度。”马晓强庭长如是说。
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对确实侵害了当事人实体权利的生效判决排除各种阻力坚决予以纠正。同时结合再审案件当事人之间纠纷持续时间长、对立情绪大、易产生信访案件的特点,对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的再审案件,依法开庭审理及时组织合议庭进行评议,并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截至2020年11月,市中院审监庭共受理再审案件54件,审结33件,结案率61%。
案结事了 强化矛盾化解
“谢谢法官们,20多年了,这个结终于解了。”某公司老总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动情地说。这是近日市中院审监庭化解了一起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后,发生的一幕。
1995年2月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后发生纠纷,2000年9月原告诉至法院。一审法院于2001年8月作出判决。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检察机关提出抗诉,因证据问题该案经过多次审理,后作出终审判决,案件生效后,张某不服,向省高院申请再审,省高院审查后指令再审本案。审监庭陈宁法官作为该案的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双方分歧较大且诉讼时间较长,承办法官多次与双方进行深入、细致沟通,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
司法审判的基本目的在于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从定纷止争的司法目的上看,调解是更高艺术的审判,是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最好体现。多数再审案件经过几番诉讼和审理,当事人对立情绪大,矛盾突出,通过调解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显得尤为重要。市中院审监庭围绕实现息诉罢访的再审办案标准,高度重视再审调解和信访工作,将调解贯穿于审理的各个环节,主动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年来,该庭再审案件调撤率逐年上升,再审案件调撤率达到6.2%。
认真高效 做好减刑假释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也是市中院审监庭的一项重点工作,实施减刑假释阳光审判,对于职务犯、金融领域内犯罪、涉黑罪犯即“三类罪犯”的减刑、假释案件按照最高院“五个一律”的要求全部开庭审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同时结合赃款的退赔情况及财产刑的履行情况对部分职务犯作出不予减刑的裁定。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4月10日,主管副院长周稷带领市中院审监庭同志到富平监狱、庄里监狱就疫情期间如何做好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与两所监狱的主管监狱长、刑罚科长等进行座谈。周稷要求在疫情期间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时,都必须严格遵守防控疫情的规定。对拟假释和减刑后即将释放的罪犯,监狱要加强与罪犯居住地基层组织有效对接,要确保罪犯释放回原籍后,相关防疫隔离措施能够落实到位的情况下,监狱才能提请市中院进行减刑、假释,如果无法按防疫要求落实措施的,可暂缓办理。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应更加审慎,对确实需要办理暂予监外执行的,根据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地的防疫监控要求,在确保能够落实相关防疫措施的条件下方可办理。对罪犯在疫情防控中立功,重大立功表现,要审慎审查,严格把关。并将座谈会相关精神向辖区其他监狱传达,要求严格落实。8月,市中院审监庭重新修订了《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报送减刑、假释材料的要求》下发四所监狱。渭南中院的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市中院审监庭共受理减刑案件1515件,已全部审结。其中“三类”罪犯减刑案件12件,不予减刑两件。
法槌起落间,案卷翻飞中。市中院审监庭全体干警决心在中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将继续以“双进”及争创“四个一流”专题教育活动及学习十九大精神的成果为契机,转变工作作风,狠抓案件质量和效率,努力使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任晓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