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决战决胜“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加大执行力度,依法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11月11日,榆林市米脂县法院开展“亮剑·2020”专项执行行动,进一步提高米脂县法院执行质效指标。
执行局局长杜庆丰杜庆丰指出,本次专项执行行动坚决按照既定方案执行,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搞形式、不耍花样。通过“专项行动”要达到震慑一片的目的,全体干警一定要有不达目的绝不收兵的信心和决心,年终圆满交卷。
执行局副局长艾拂晓宣读了米脂县人民法院“亮剑·2020”专项执行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本次专项活动的目标和任务:此次专项活动时间从2020年11月1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内容重点围绕“涉民生、涉金融”长期未结案件,依法执结一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案件。
启动仪式后,拘传组执行干警分为3个执行小组,分乘3辆警车奔赴各执行现场开展执行工作。截至11月11日晚20时,共拘传11人,拘留4人,执行完毕2件,和解执结5件,收回案款78万余元。(杨晓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