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敬老月”启动 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在行动

2020-10-27 14:12:36   

为传承中华民族孝老爱亲传统美德,营造尊老、孝老、养老的浓厚社会氛围,进一步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环境,彰显时代新风尚。10月23日,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机关党委联合民一庭党支部赴白庙路社区开展“把温暖送给父母 让情爱陪伴老人”的主题活动,切实增强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活动开始前,白庙路社区书记兼主任顾建峰发表讲话,并对碑林区法院一行人的到来表示欢迎。同时,鼓励社区群众积极询问在遗产分配、子女赡养、保障老年人权益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解决老年人困惑,提高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用法的意识,切实保障自身权益。

法官们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普法宣传手册,机关党委副书记蒲晖通过老年人维权典型案例,向群众宣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让大家在知道自己权益受到侵犯时,该采取何种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着,民一庭庭长马利群结合活动主题向社区群众宣讲了继承法、赡养法、婚姻法等与老年人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整个活动过程中,群众所提出的法律问题一一得到了解答,获得社区群众的一致肯定。

最后,法官们将联系方式留给社区群众,以便日后随时咨询法律问题。

老年人是社会的宝贵财富,值得全社会尊重和敬仰。碑林区法院将继续开展下社区普法宣传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增强全社会的责任意识,让老年人切实感受到党对老年人的关怀和温暖,为进一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贡献自己的力量。  (文/路婧敏  图/关义丽)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西安市鄠邑区法院组织离退休老干部欢度重阳佳节
下一篇: “典”亮新农村 讲出“烟火气”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