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陕西省绥德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上级部署要求,积极开展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
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周密部署。大队结合实际,提前谋划,制定了详细具体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成立以绥德县公安局副局长、交管大队长马晓江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同时,由大队秩序股统筹抓总,辖区中队落实责任,工作专班具体跟进的工作体系,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点严管严查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处于大队重点工作前沿。
集中组织力量,严密路面管控。大队实行分管领导包片,中队负责人包路段,路面民警包路口的三级承包制,以黄家沟十字、刘家湾十字、马家坪路口、千狮路、文化路、西山路、龙泉路、镇定街等10个主要路段为重点,集中警力、屯集重兵,按照“一警告、二宣传、三处罚”原则,用足、用全、用好法律手段,重拳整治国省道货车超载、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加大 “五类车”违法查处力度、从严检查疲劳驾驶、违反禁令限行、无牌无证、随意掉头、逆行、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不带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切实有效防范化解动态安全风险。
深化宣传引导,疏解分化矛盾。大队坚持宣传先行,提前在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赠送安全头盔,并通过微博、微信及短信平台发送提示信息,督促和引导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同时,大队要求参战人员保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态度,积极对驾驶员及乘客开展劝诫工作,讲清利害关系和法律依据,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期间,绥德交警共出动警力200余人次,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14起,其中查获 “百吨王”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起,形成了强大的整治声势,取得了良好的整治成效。(郑长春 王妮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