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人们为之奋斗的动力。衣食住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必备,随着物质生活的丰富,人们对品质生活的追求逐渐提升,买房依然是每年的热门话题,谁不想在位置绝佳的地段拥有一套自己的房屋。
然而,房价的迅猛飙升,一部分人望而止步,但也有人咬着牙加入了买房的大军中,期待着能在合适的时机合适的地段买上心仪的房子。买房的过程千辛万苦,房子能否顺利拿到手却是买房者最为担心的事情,毕竟花了多年的积蓄,带着对美好生活的憧憬,寄予了极大的期望。
三年前,小文准备到某售楼部购买一套住房,刚到售楼部一打听,房价有点贵,就犹豫的走出了售楼部,恰巧碰到了自己的朋友小郭,小郭得知小文要买房的想法,便告知小文自己认识的小卫在该地段拥有多套拆迁安置的房屋,也准备将拆迁安置的房屋卖掉,价格会比售楼部的便宜很多。于是介绍小文与小卫认识,小文与小卫很快就买卖房屋签订了合同,小文于合同签订当日按合同约定支付给小卫房屋定金20万元,购房余款将在房屋竣工交付时付清。然而,房屋竣工后,小卫却以房价上涨、房屋已抵债等为由拒绝履行合同约定的交房义务,双方交涉无果后,小文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小卫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小卫辩称,拆迁安置协议是其与父母兄弟共同签订,涉案的房屋系其与父母兄弟共同共有,且房屋虽已竣工但未经验收合格,现在无法交付。而小文花了积蓄只为购买一套住房,眼见这个目的久久无法实现,心中也是愤懑不平。原本双方均希望通过调解来解决此事,但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各执己见,互不相让,调解无果。
小文万万没想到自己当初的一念之差,会造成如今的局面。不仅付出的房款无法尽快收回,房屋也无法尽快拿到手。相较于通过正规渠道购房的人们,眼见着别人即将搬入新居,而自己却因他人的失信错过了良机,如今房价飙升,得另寻他处,心中不免怅然失落。市场交易要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交易,保护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当然小卫也会因其违约失信付出代价,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近年来,市场经济发展迅速,倡导自由交易,交易的风险也是不可忽视的。对于风险的把控,不仅要依靠市场交易秩序规范来维护,交易的双方还应自觉提高风险防范意识,避免陷入风险之后的漫长维权。(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民法院 钟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