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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公安局“一三四”工作法 助力烟花爆竹禁限放

2020-12-23 14:48:34   

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和平安蒲城建设,切实做好燃放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陕西省蒲城县公安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有关烟花爆竹相关部署要求,坚持全县“一盘棋”思想,以“宣传、巡查、打击”三环节为抓手,实施“四到位”工作法,切实改善大气环境,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

下好“一盘棋”

 

 

立足县域实际,优化资源配置,蒲城县下发《蒲城县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禁限燃放区域、禁燃区域管理及分工、巡查与监督、教育与惩戒等工作,从而使全县各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具体化、精细化、规范化。同时,蒲城县公安局对内印发《蒲城县公安局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加大烟花爆竹禁限放曝光力度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警种职责任务,明晰工作目标,确保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取得实效。

做好“三件事”

多措并举,扩大宣传。蒲城县公安局将《蒲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录制为音频,从11月17日起安排两辆警车不间断上街宣传;印制《通告》1500份、宣传彩页10000份向各成员单位发放,要求在各自服务监管领域内开展宣传;在县中心广场组织集中宣传烟花爆竹禁放活动,近距离号召广大群众自觉抵制燃放烟花爆竹;通过县政府网站、蒲城公安微信公众号、官方抖音、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分别发布烟花爆竹禁燃工作信息45篇次;组织民警利用“百万警进千万家”活动向群众面对面宣传7365家次,进一步扩大了知晓率,奠定了禁燃工作基础。

扎实巡查,查找问题。从11月17日起,以解放路为界将城区划分为两片,各安排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巡查宣传车,由两名民警联合城市管理局、环保局工作人员组成联合巡查组开展集中巡查。巡查组主要对现场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制止,对不听劝阻的或者已经燃放的及时取证并移交辖区派出所处理,对县级各部门烟花爆竹禁燃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检查,对各行业场所、公共场所张贴《通告》情况进行查看,确保群众应知尽知。

严格执法,警示惩戒。县局把握重点环节,加强协调联动,注重区域管控,落实部门责任,严格执法标准,切实形成齐抓共管强大合力。现已处理违规燃放行为4案4人,及时通过新媒体曝光4起。

注重“四到位”

针对在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蒲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召开问题剖析会,查摆问题原因,提出“四到位”工作法,切实解决民警及辖区群众不会管、不敢管、不愿管问题。

事前提醒到位,要求辖区民警、“蒲城义警”及广大群众对发现有可能燃放烟花爆竹的人员从源头必须提醒到位;事中关注到位,不能提醒过后万事大吉,还要继续关注到底确保不燃放;放时劝阻到位,如果仍然坚持要燃放,一定要主动上前进行制止,敢于发声,敢于亮剑;事后报警到位,如果制止后仍不听劝阻的,第一时间及时报警,派出所一旦接到燃放烟花爆竹类警情要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制止、劝说,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严格查处,并及时曝光,达到处理一人警示一片的效果。(孙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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