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咸阳市委督导检查市中院巡察整改及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0-07-17 11:13:32   

按照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7月16日,陕西省咸阳市委督导检查组组长孟一芹一行3人对咸阳中院巡察反馈整改进展及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市纪委监委驻院纪检组组长孙德生、政治部主任李铁锁分别向督导组汇报以案促改工作落实和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孟一芹主任并就此次专项督导情况提出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二要坚持问题导向,准确把握整改工作;三要强化政治担当,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督导组对市中院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工作中明示整改内容、明晰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细化整改措施;对照整改责任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台账,查阅相关整改工作印证资料,核查相关措施是否一一落实到位,存在问题是否真正得到有效整改;重点检查在巡察整改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杜绝以报送材料、填写表格代替实际整改等工作资料进行了认真察看,逐一核实。

督导组针对检查情况指出,市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工作,针对以案促改和巡察反馈意见制定的整改方案措施具体,落实到位,希望市中院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推动以案促改和巡察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吴力)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召开“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检察公益诉讼推进会
下一篇:跨域立案 打通便民诉讼服务最后一公里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