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秦岭北麓天留山下,夏雨淅淅,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举办“守护绿水青山 当好秦岭生态卫士”检察公益诉讼推进会。
为了深入贯彻陕西省委《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 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决定》精神,认真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渭南市临渭区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全力保护好秦岭生态环境,推动秦岭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联络机制的建立,持之以恒抓好秦岭保护工作,守护好中央水塔和中华民族祖脉,让秦岭的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渭南市临渭区检察院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共发现各类破坏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线索11件,立案11件,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1件,行政机关回复整改10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办理的相关职能部门不依法履职诉前检察建议案入选高检院典型案例。
本次推进会通过在秦岭生态保护区内建立检察公益诉讼联络室,聘任村镇干部及群众为公益诉讼联络员,旨在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并协助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渠道,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切实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均衡发展,为全面构建“六彩检察公益之治”作出更大贡献。(刘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