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经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了以景某某(男,47岁,辽宁省西丰县人)、程某某(女,45岁,辽宁省西丰县人)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2020年12月4日,辽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依法对16名被告人进行了宣判。
2019年1月4日,沈阳市公安局辽中分局获取重要线索:景某某、程某某多次以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恐吓等暴力和软暴力方式向被害人李某某夫妇讨债,致使李某某夫妇流离失所、家财散尽,不敢向警方报警求助。
获取线索后,辽中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经工作查明,景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空白合同或“阴阳合同”,然后以“行规”为由,制作银行流水等虚假资金给付事实,收取砍头息、验点费、服务费,使被害人所得借款金额远低于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后。景某某等人随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并以暴力、威胁、恐吓、滋扰、上门堵锁眼、喷漆、非法拘禁等方式索要高额违约金及利息。在被害人无力偿还的情况下,该组织以签订的合同为凭证,隐瞒收取砍头息、验点费及被害人已经偿还部分款项的事实,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严重侵害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3月24日凌晨,专案组组织百余名警力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先后在辽宁省沈阳市、盘锦市、铁岭市以及吉林省辽源市、梅河口市等地将犯罪嫌疑人景某某以及该组织其他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辗转辽宁、吉林、山东、四川等地,先后查找被害人120名,调取证据3500余份、梳理书证8400余份、电子物证1.1万余份,形成了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条。经查,该组织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及骨干成员,其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层级分明,分工明确,具有详细的内部管理制度。为获取利益,该组织通过多次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敛财、非法讨债,致使多名群众人身及财产权利受到侵害。该案共涉及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非法拘禁等案件51起,扣押涉案财产1.02亿余元。
12月4日,该案由沈阳市辽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并进行一审宣判,主犯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余15名被告人被分别判处一年至十五年不等有期徒刑。(李岩 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