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韦磊 通讯员何丽华)据广东省检察院近日透露,广东检察机关坚持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百分之百提前介入,共提前介入涉黑案件548件、涉恶案件979件,从黑恶定性、个罪认定、打财断血等多方面引导侦查。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至今年11月底,该省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及涉恶犯罪3979件18398人,其中以涉黑犯罪起诉496件4663人。
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来向东介绍,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均成立由检察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三级检察长直接阅卷175件,参加审讯151件,出庭支持公诉78件。
该省还建立对涉黑及重大涉恶案件由省检察院统一把关制度,共对479件案件同步审查,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如东莞“209”专案,指导组认真研究、论证后认为尽管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但并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最终以恶势力犯罪集团起诉。同时,对于下级院拟不认定涉黑恶的案件,指导组经审查认为符合涉黑恶构成要件的,及时予以纠正,依法以涉黑恶起诉。
来向东介绍,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行使侦查权,自行立案侦查涉黑恶“保护伞”11件,已起诉4件,均被法院认定为“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