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因灭火渗水致楼下房屋受损 重庆永川法院判决起火住户赔偿损失

2020-12-23 15:18:40    人民法院报

姚先生家使用电热毯不当,导致家中起火,消防队灭火时把楼下喻先生家淹了,造成损失谁来赔?近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这起案件后依法判决由姚先生一家赔偿喻先生相应损失共计7000元。

2018年1月,姚先生家因电热毯折叠使用引发火灾,在灭火过程中产生大量的水渗漏,导致楼下喻先生房屋受损。因未能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喻先生于今年8月诉至法院,要求姚先生一家与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原告喻先生诉称,姚先生及其家人没有消防意识及消防措施,引发火灾造成其经济损失。小区物业管理不善,消防栓及管道内没有水源供灭火使用,扩大了自己的损失,两被告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被告姚先生辩称,发生火灾属实,但水不是其放的,其没有责任。被告小区物业辩称,小区消防栓及管道内本有水源供灭火使用,但救火过程中消防管网因压力过大被打爆,灭火才不得不暂停,约10分钟后,消防车铺设干线重新出水灭火,其已尽到管理义务,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次火灾事故系姚先生及其家人使用电热毯不当造成。虽然喻先生的损失系消防队救火产生的水渗漏所致,但消防队救火是依法履职、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救援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喻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小区物业存在过错,故小区物业不承担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应当由姚先生一家赔偿喻先生的相应损失。(刘洋 毛方义 张娜)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谎称可租公租房诈骗千余人一千多万元
下一篇:河南南召宣判66人涉黑犯罪案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