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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前10月组织民事检察听证280件次

2020-11-30 15:18:13    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胡晓娟 赵煜亮)11月25日,山东省检察院举行全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听证观摩会。

观摩会上,青岛市检察院介绍了开展民事检察听证工作的有关情况和经验做法。随后,与会人员观摩了青岛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办理的一起涉民营企业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请监督案的公开听证活动,3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参加活动。承办检察官主持听证,双方当事人就案件焦点问题分别陈述了意见,听证员经评议后发表了听证意见。

“检察听证是检察机关落实司法公开要求,依法在审查过程中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听证参加人意见的活动。”山东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检察机关开展民事检察听证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认真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利于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检察办案的疑虑,让当事人更加真切地感受到司法温度,促进社会矛盾化解。

今年1月至10月,山东省检察机关共组织民事检察听证活动280件次,同比增长73.9%。下一步,该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印发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深刻把握民事检察听证的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民事检察听证制度机制,实现民事检察听证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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