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临汾市共7人获得表彰,其中,临汾公安系统张少华、陈相君2名民警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张少华,临汾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我不是什么英雄,只是做了一个人民警察该干的事。那些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千千万万的扫黑民警,他们才是真正的英雄!”
陈相君,临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环城大队事故中队负责人:
“人民警察,一定要将‘人民’放在最前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即使在最平凡的岗位上也要坚守初心使命,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 (程林青 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