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满爱心、真心、暖心、热心和责任心。”9月18日,31名全国人大代表视察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时,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东莞巴士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主管余雪琴这样评价道。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崇川区法院持续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成立以来,该院家事法庭共立案受理家事案件3874件,审结3893件,一审服判息诉率96.81%,调解撤诉率80.34%。
专业解纷,打造“有温度的审判”
2014年8月,崇川区法院设立家事法庭。4名员额法官、5名法官助理、4名书记员组成了3个审判团队,专职审理全院范围内的家事纠纷,其中还有一名青年女法官取得了全国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南通市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也在此成立研究基地,为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提供扎实的理论源泉。
步入法庭,“父母”“子女”“丈夫”“妻子”等家庭称呼取代了“原告”“被告”,调解室墙面上“家和万事兴”的装饰画、舒适的软座茶几、儿童娱乐区等,一个个走心的细节为严肃庄重的法庭增添了一抹温情的色彩。
为把好纠纷化解“第一道关口”,崇川区法院在锻造专业化审判团队的同时,聘请妇联及区大调解中心人员驻庭专职从事调解工作,并筛选适合调解的家事纠纷委托街道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试点成立以来,诉前分流家事纠纷1211件,占新收家事案件的31.13%。
2017年6月,时任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宋秀岩在视察崇川区法院家事法庭时评价:“给人以家的感觉,家事审判很有特色,成效明显。”
家事回访,消融情感的坚冰
今年7月13日一早,一面绣有“正义执法体恤民情”的大红锦旗送进了崇川区法院家事法庭。当事人钱某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连致谢:“你们派出回访的家事调查员除了调查取证外,还做通了我前妻的思想工作。孩子的抚养费有着落了!”
钱某与林女士因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离婚。按照协议约定,儿子随父亲钱某生活,林女士每月负担抚养费1200元。但协议签订后三个月过去了,钱某的账户上却始终没有收到林女士的抚养费。钱某多次电话催要,林女士仍然不予理睬。无奈之下,钱某向承办法官求助。
家事法庭当即启动家事调查机制,委托家事调查员对该案抚养情况进行了回访。通过走访街坊邻里,家事调查员得知,两人离婚后孩子就被钱某送到了老家随爷爷奶奶生活,钱某负担着孩子的日常费用,林女士并未按约定给付抚养费,甚至也没来看过孩子。
家事调查员随后联系上林女士,向她核实了情况,告知其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还拿出了走访过程中拍摄的孩子的照片与视频。林女士深受触动,当即向钱某的账户上转去了拖欠的3600元抚养费,并在一周后去探望了儿子。
“在案件审理中,很多人尤其是妇女儿童、老人往往缺少举证能力,这时候家事调查员机制就显得尤为重要,既能形成有说服力、有效力的调查报告,同时又节约了审判资源。”家事法庭庭长严永宏介绍说。试点成立以来,法庭共委托家事调查187件,出具调查报告185份。
延伸服务,照亮“隐秘的角落”
“爸妈离婚了,我也不想活了。”2019年4月,背着书包身着校服的小陈来到法院的专家咨询室,手腕上一道赫红的伤痕刺痛了法官黄素英的心。
小陈的父母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第一次起诉时,小陈痛苦万分,在法院判决不准父母离婚后心情渐渐平复。这一次,小陈再次得知父母要离婚,心情跌落谷底,逐渐陷入抑郁,并数次想要轻生。
得知此事后,承办法官大为震惊,在做通小陈前往法庭进行心理干预的思想工作后,立即派请具有全国二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黄素英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黄素英引导他进行了沙盘游戏,小陈终于敞开了心扉。“你放心,即使你的爸爸妈妈将来不在一起,他们依然会爱你、呵护你,你不会是一个人……”黄素英从法律与情感的角度给小陈分析了父母离婚的原因,预测了案件可能的结果,并对小陈进行了耐心宽解。终于,小陈的眼里重燃了希望之光。
除了法院自有的心理咨询师人才外,崇川区法院也与南通大学达成合作,聘请10名来自高校、医院的心理专家介入家事纠纷,对当事人免费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试点成立以来,崇川区法院共开展心理疏导61人次,其中通过心理咨询师的辅导,促成了32件家事案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崇川区法院家事法庭先后荣获江苏省综治先进集体、江苏省十大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示范岗、江苏省优秀人民法庭等荣誉,2018年1月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二等功,2018年7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顾建兵 花袭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