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王慧)“能够挽回这20多万元的损失,真是为我们企业复产打了一针强心剂!”日前,山东省无棣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无棣县检察院,向检察官讲起自己企业的复工复产情况。
今年年初,针对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实际,无棣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检察法律服务队,深入全县300多家中小民营企业,开展“问需求、保权益、促发展”专项活动,重点帮助企业解决合同纠纷等法律问题,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支持。
在走访该食品公司时,公司负责人的一段话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据了解,该企业与养殖户张某签订养殖协议,企业先期免费提供3万只鸡苗以及所需的饲料、兽药,张某提供场所并负责养殖。肉鸡出栏后,企业按照保底价格收购,扣除鸡苗等成本后,即为张某的盈利。然而到肉鸡出栏时,张某却谎称鸡苗质量不好,死亡1万多只。
该食品公司是一家集肉鸡养殖、屠宰、分割、冷藏于一体的生产型加工企业,对接无棣县500余家养殖户,疫情防控期间肉鸡价格暴跌仍按照合同保底价格收购,当时已经亏损2000余万元。公司资金周转困难,生产经营受到影响。
无棣县检察院检察官调阅了饲料和兽药的交付明细,发现该养殖户一直按照3万只鸡苗所需的饲料和兽药领取。“这里面可能存在问题。”该院检察官遂建议企业报案查明真相。“1万多只鸡不可能凭空消失,我们可以从销路上寻找突破口。”在该院之后召开的检察官联席会议上,经过讨论研究,大家一致同意从肉鸡的销路上着手调查。
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运输不便,周围有大规模屠宰能力的企业只有寥寥几家。经过调查核实,检察官最终在附近某屠宰场发现了线索。张某先后两次以低价出售给屠宰场1万余只肉鸡,收益10余万元。而如果按照正常的价格被该食品公司收购,扣除成本,张某仅能获利一两万元。
查清真相后,无棣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最终,张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到案后,三人对合谋诈骗企业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无棣县检察院及时跟进。考虑到三名犯罪嫌疑人退还了全部涉案款项20余万元,且得到了该公司的谅解,企业的经济损失得到了挽回,该院依法对三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据了解,今年以来,无棣县检察院办理涉企案件24件,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37个、挽回损失8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