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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举行公益保护监督员聘任仪式

毛振东    2020-11-18 16:44:30   

11月17日,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保护监督员聘任仪式在市院举行。

为主动适应新发展要求,拓展案件来源渠道,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健全山东省济南市司法办案监督制约机制,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决定聘请市民巡访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政机关以及企事业单位等各领域的50名优秀代表,担任公益保护监督员。

 

 

与会公益保护监督员代表辛安、陈勇、潘杰、刘加良、蒋鹏作了表态发言并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出建议。大家表示公益保护监督员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尽心尽力履行好公益保护监督员职责,发挥好公益诉讼“宣传员”“监督员”和“智囊团”作用,并就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做优做实公益诉讼“等内”领域案件,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高效沟通机制,以及加强理论问题研究、经验总结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检察长宋文娟强调,济南市检察院探索建立公益保护监督员制度,是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水平,凝聚公益保护强大合力,做好新时代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举措。公益保护监督员的加入,将有力助推济南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科学、规范发展,为保护好济南的绿水青山,守护好泉城人民的美好生活注入新的力量。希望各位公益保护监督员立足各自领域,充分履行监督职能,通过广泛深入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对公益诉讼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通过了解社情民意,积极发现公益受损情况,为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线索;通过参加检察机关现场勘验、诉前程序听证、案件庭审观摩等活动,深入了解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办案工作;通过发挥专业优势开展课题研究和业务培训,协助检察机关打造专业化、复合型的公益诉讼办案团队。

副检察长衣光军表示,检察机关将强化服务保障,全力支持公益保护监督员履职建言。加强与公益诉讼监督员的日常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专题研讨,及时通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监督开展工作情况和阶段性重点任务。加强与公益保护监督员的沟通合作,共同开展相关领域的研究工作,助力提升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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