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强调全省检察机关要以实际行动落实五中全会精神,主动思考、精心谋划,努力使全省检察工作在“十四五”新发展阶段开好局、起好步。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上的报告和重要讲话、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等重要内容。就全省检察机关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做出安排,高继明检察长提出四点落实意见:
全省检察机关要充分认识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部署和省委要求,全省检察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迅速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的热潮,引导全省检察干警全面系统学习,吃透精髓要义,准确领会党中央关于国际国内形势的重大判断,准确领会新发展阶段的重大历史意义、独特历史条件、鲜明时代特征和新发展格局的战略构想,准确领会“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目标任务和2035年远景目标。省院机关要带头学习,要通过省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交流、组织辅导讲座、领导干部讲党课等多种形式,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积极推动五中全会精神在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落地落实,努力为促进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检察贡献。
全省检察机关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更加主动融入龙江振兴发展大局。全省检察机关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主动适应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新挑战,紧紧围绕推动龙江高质量发展工作大局,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积极提供更优质更高效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努力助推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准确把握好宽与严的辩证关系,积极营造健全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依法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要坚决贯彻落实“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把开展司法救助作为检察机关助力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结合各地检察工作实际,主动办理司法救助,特别要突出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家庭的救助。要坚决贯彻落实“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部署要求,把助力基层社会治理作为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特别是基层检察院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进一步抓实业务工作分析研判,坚持定期向同级党委和党委政法委作专题报告,包括司法办案中反映出的社会治理问题、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等,积极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全省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五中全会精神为引领,深刻认识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深刻把握新发展格局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检察工作。要主动对标“十四五”规划的目标,狠抓“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把五中全会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每一项具体检察工作中。要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的新期待,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助推长效常治,依法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严重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益犯罪,更好维护社会稳定大局。要始终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深入践行“老百姓主张法律公道不求人”的承诺,坚守司法良知,重点监督纠正严重影响司法公正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坚持抓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一号检察建议”等民生检察工作,努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毫不动摇地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按要求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检察铁军。
全省检察机关要持续深化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着力推进全省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认真研判全省检察机关“四大检察”面临的发展不平衡问题,紧紧牵住“改革”这个牛鼻子,统筹推进基层院“四大检察”机构设置,根据基层实际调整各项检察业务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完善检察监督体系,适应刑事犯罪案件结构变化,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准确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履行好指控证明犯罪主导责任;要全面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以及民事执行活动和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要坚持以审判人员违法行为和执行监督为侧重,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要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打好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检察攻坚战,规范拓展办案范围。要进一步抓实抓细检察官业绩考评,抓紧推进司法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和司法行政人员业绩考评相关工作,通过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效。要进一步优化“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完善测评方法,全面理解、深化运用,同时注意实事求是、区别对待,防止“一刀切”。要严格落实检察官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度,积极配合落实最高检即将全面推开的“案件编号终身制”,让司法责任真正落到每一个经办检察院、每一个承办检察官,做到责任分明,可追、能溯。
省检察院在哈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其他省管干部和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