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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大鼻子”黑校车被查处

2020-11-10 13:58:13   

为了加强校车的管理,保护孩子们的出行安全,市交警二大队按照省交警总队和市交警支队《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的要求,在辖区道路对非法营运的校车开展整治。11月5日上午,一辆“大鼻子黑校车”在科学大道被民警查处。

2020年11月5日上午7:40许,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中队长王永健和辅警张迪、郑凯在玉兰街和瑞达路路口执勤,一辆车号为豫A1188H的大型校车由南向东右转驶去。按照规定,校车前挡风玻璃下应该放置校车标牌,但是这辆车却没有,极有可能是一辆非法营运的“黑校车”。中队长王永健一边用步话机通知前方路口民警进行拦截,一边向大队指挥中心汇报,查询该车的校车许可情况。

很快,科学大道月桂路路口执勤辅警顾家庆将该车拦下,中队长王永建迅速的来到了该路口。车上除一名司机外,还有一位随车老师和6名儿童。当民警让司机出示校车许可时,校车司机声称在学校放着,没有随车携带。此时,大队指挥中心传来消息,该车为河南省宏庆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所有,使用单位为蕊禾幼儿园,该车并未取得校车许可,属于非法提供校车服务。

按照规定,民警需将车辆暂扣,但是为了不耽误孩子们上课,民警上车护送该校车到位于科学大道腊梅路向南100米的蕊禾幼儿园,等孩子们全部安全下车之后,才将校车暂扣,并通知该幼儿园院长和司机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据交警二大队保通中队中队长王永健介绍,进过初步核实,驾驶员刘某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该机动车,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除罚款外,还会将该车的违法行为抄告至当地教育部门、市场监管和交通部门,共同加强监管,保证孩子的安全。 

如何分辨“黑校车”?

郑州交警二大队车管中队民警李郑伟介绍,一些专用校车或驾驶员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就开展校车服务接送儿童,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却完全不知情,从外观上几乎看不出正规校车和“黑校车”的区别。根据《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校车运载学生,应当在车辆前后车窗放置校车标牌。特别是注意看前车窗标牌背面,它载明了本车的号牌号码、车辆的所有人、驾驶人、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停靠站点以及校车标牌发牌单位、有效期等事项。如果没有这个标牌,或是标注内容不符,该校车很可能是问题校车,这样的车辆是不允许进行校车服务的,家长可以向交警部门投诉。(陈运良 李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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