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这句警示语交警部门已多次劝诫、强调,但总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以致身陷囹圄。目前,正值全市交警部门开展秋冬季交通安全整治百日会战行动,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郑州交警一大队在保持对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严管严查力度的同时,对酒驾醉驾典型案例进行“大曝光”。现从十月份查处的酒驾醉驾违法案例中选取5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以此警示广大交通参与者提知敬畏,守规则,安全文明出行。
案例一:男子无证又酒驾,只怪他年轻心太大
2020年10月06日00时56分许,钟某某(男,19岁,河南郑州人)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BA77**白色小型轿车,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东明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经民警进一步核实其驾驶证和车辆信息时发现,钟某某并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民警将其带至郑州交警一大队案侦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据钟某某交待,其10月5日22时左右和朋友五人聚餐时喝了些啤酒,至6日0时左右聚餐结束,钟某某心存侥幸自行驾车回家,不料被沿途设卡查处酒驾的执勤民警查获。目前,因无证驾驶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钟某某已被交警部门依法处理。
案例二:男子一次酒驾被罚不知悔改,再次酒驾被重处
2020年10月11日01时10分许,驾驶人刘某(男,31岁,河南滑县人)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豫GG52**号黑色小型轿车,沿金水东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时被执勤民警查纠。后经鉴定,刘某血液中血醇含量为72.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据刘某交待,10日21时许,其在朋友家喝了二两白酒,11日00时,另一位朋友打电话约其到经三路附近吃饭。由于时间已是凌晨,刘某心存侥幸,自行驾车赴约,不料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随后,经民警进一步核查发现,刘某曾于2019年8月2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郑州交警二大队查处,此次违法属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按照相关规定,刘某将面临驾驶证吊销、10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
案例三:男子心存侥幸,凌晨醉驾被查
2020年10月18日01时36分许,驾驶人许某某(男,33岁,河南新郑人)饮酒后驾驶车辆号牌为豫VA69**的绿色小型轿车,沿金水东路自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时被执勤民警查获。许某某坚称自己只是吃槟榔并未喝酒,随后开始不断地抽烟。民警随即使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测试结果显示体内酒精含量为11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民警立即将许某某带至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许某某血液中血醇含量为157.38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民警将许某某带至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据许某某交待,10月17日12时许,自己和朋友三人在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19时许,又和七八个朋友在郑东新区一家KTV唱歌时喝了啤酒,18日凌晨1时许,自己在驾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许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案例四:男子自认为休息数小时能“解酒”,驾车“接单”被查
2020年10月25日01时42分许,驾驶人马某某(男,46岁,河南三门峡人)饮酒后驾驶一辆号牌为豫A4T6**的白色小型轿车(车辆性质:预约出租客运),沿金水路由西向东行驶至燕庄二街西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经酒精呼吸测试数值为23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随后,民警将马某某带至一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据马某某交待,其当日15时30分左右,和朋友二人在聚餐时喝了白酒,18时聚餐结束后马某某在车里睡觉休息。直至25日1时许,马某某自认为已经“解酒”,便手机上线开始接单计划从事营运活动,不料接单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目前,马某某因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已被交警部门作出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15日,并处50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五:女子酒驾被查自称喝的果汁,血醇鉴定结果为醉驾
2020年10月28日00时49分许,驾驶人单某(女,22岁,天津人)驾驶车辆号牌为豫AD10***的白色小型轿车,沿金水东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中州大道金水路立交桥下桥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纠。民警对单某进行了酒精呼吸测试,结果显示单某体内酒精含量为88mg/100ml。面对测试结果,单某坚称自己只喝了果汁,从未饮酒。民警随即带领单某进行血醇鉴定,经郑州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鉴定,单某血液中血醇含量为100.36mg/100ml,已构成醉酒后以危险方式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随后,民警将单某带至大队案件侦办中队作进一步处理。据单某交待,10月27日23时40分许,自己和朋友在聚会时喝了两瓶啤酒,次日00时20分许,在自行驾车前往未来路与纬二路的途中被执勤民警查获。单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其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提醒广大驾驶人,酒后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置他人的安危于不顾,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务必谨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害人害己。(陈运良 孙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