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徐梦格 顾家奇)近日,笔者从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发布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白皮书》获悉,今年以来该院已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16件,提供救助金额19.4万元,案件数量和金额均已超过2018年、2019年两年办理总和,其中一半以上的救助案件,来自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后依职权主动启动。部分市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律师界代表等参加发布,对该院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进行评估和提出建议。
近年来特别是今年疫情暴发后,该院在履职中重点关注未成年人、老年人、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等特殊群体,采取主动救助、多元救助,构建辐射广、综合配套的司法救助新格局。2018年至2020年8月,共办结国家司法救助案件30件,共计发放救助金额41万余元,从案件数量和救助金额来看,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救助未成年人18件,占救助总数的60%;救助老年人(60周岁以上)5件,占救助总数的16.7%,司法救助案件中的当事人主要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案件中的被害人。
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过程中,该院坚持“应救尽救”,由“被动”变“主动”,从主要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从“坐等送案”到“上门问案”转变;各办案部门定期沟通情况,在信息通报、线索移送、优先办理、上门反馈等方面建立“绿色通道”,提供程序保障。同时加强案件证据研判,规范司法救助程序,确保救助的公平公正。
此外,该院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方式,建立跟踪反馈机制,除发放救助金外,还对因遭受犯罪侵害、产生心理阴影的被害人提供心理治疗帮助等;借助律师、居委会干部等第三方力量确保办案效果;探索“跟踪式”救助和多元化综合救助,实现救助目的和效果最大化。疫情防控以来该院又运用远程司法救助形式,保障申请人权益,及时投入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