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博物馆的收藏中,有一张名为《定心丸》的照片,反映的是“张文中案”最后一次开庭的一幕。就在那一天,2018年5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张文中无罪。
这一起“标杆性”的案件,让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企业家看到了党和国家坚定推进依法治国、全面加强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的决心。
又何止是“张文中案”!近年来,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道路上,司法机关的身影始终坚守。而作为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检察机关一直守护着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安全防线。
持续发力,不断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
历史不会忘记那些闪亮的时刻——
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强调要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并走向更加广阔舞台。
2019年2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这一重要论断。
2020年4月20日至23日,习近平总书记赴陕西就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进行调研,强调要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
与此同期,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工作在检察机关紧锣密鼓地推进——
2018年底,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服务民营经济11项具体检察政策,指导各级检察机关依法妥善办理涉民企案件。
2020年1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全国检察长会上明确强调,全国检察机关要以更大的力度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
2020年7月,最高检又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进一步细化保障民营经济的具体举措,努力让企业“活下来”“留下来”“好起来”。
蓦然回首,两年多来,检察机关已把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检察履职的重要使命,数据亦给出了最有力的印证——
2018年以来,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妨害企业管理秩序、扰乱市场秩序、侵犯知识产权、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等17.8万余人;2018年以来,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捕率为29.5%,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捕率;对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的不起诉率为17.3%,高于刑事案件总体不起诉率。
依法办案,将平等保护进行到底
一路走来,“慎捕慎诉”的检察司法政策温暖了越来越多民营企业的心,释放着司法的善意。
从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到被认定为创新产品、并催生了行业国家标准,刘某从未想到,自己研发生产的走步机会经历如此大的反转。
多年来,刘某一直经营着一家专业研发、生产高档健身器材的民营企业,且做得有声有色。但在2017年底,却被人举报,称其生产的走步机不符合跑步机国家标准,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
彼时,走步机尚无国家标准,刘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刑事拘留。检察机关了解该案后,提前介入侦查,建议公安机关慎用羁押措施,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主动致函市场监管部门,商请层报国家标准委请示走步机的标准适用问题。最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发函,认定走步机为一种创新产品,不适用跑步机国家标准,确立了走步机行业应当适用的国家标准。
“我终于可以放手大干了!”当得知消息后,刘某激动不已。
像这样的案例还有很多很多。湖北省京山市检察院在办理某公司涉嫌非法制造、销售爆炸物案中,准确把握“爆炸物”与“实用新型专利”的法律界限,依法认定犯罪不成立,并公开宣告,让企业家卸下包袱,轻装前进。
不止于此,检察机关还深入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专项活动。2019年7月至今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营企业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0922人,立案3506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2519人,被采纳2266人,采纳率达90%。
值得一提的是,检察机关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努力减少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2018年以来,起诉非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员犯罪共17.2万余人,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的比例高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总体比例。但面对这样的实际情形,曾有媒体发出疑问,检察机关对民营企业关爱有加,是否会导致对其他所有制企业的不公平呢?
检察机关的回答坚定且从容,考虑到民营企业在发展中更容易遇到难题,依法给予其特别司法保护,是以形式上的“不平等”促进实质上的平等。坚持依法办案,检察机关将平等保护理念贯穿到了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
强化监督,以更大力度护航民营企业
“各地检察机关开展的‘挂案’清理工作,对一些久拖不决的案子开展全面排查,避免了‘一捕了之’‘一挂了之’,帮助许多民营企业甩掉了包袱。”在今年两会上,来自贵州的全国人大代表、白山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霍涛对检察机关的“挂案”清理表示肯定。
这是一次极具勇气的司法行动。2019年10月以来,检察机关以不忘初心的使命担当,在全国检察机关针对一些民营企业或民营企业经营者被立案后,虽未采取强制措施,但既未撤案又未移送审查起诉、长期搁置的“挂案”,组织专项清理,监督“挂案”2870件,让不该“负罪经营”的企业放手发展。
同样值得点赞的,还有最高检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活动。最高检明确要求,各省级检察院要逐案排查本地区检察机关接收的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严格按照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的要求办理,确保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
记者了解到,全国检察机关已对今年第一季度接收的524件涉非公经济信访案件开展清理排查和分析研判工作。为了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依法反映诉求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高检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设接待民营企业窗口“绿色通道”,在中国检察网开通“涉非公经济司法保护专区”,对涉及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控告申诉案件,做到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处理,依法快速审查办结。
为了以更大力度护航民营企业,“四大检察”纷纷发力——
今年4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建立涉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提示》,要求全国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越权管辖、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扣押个人合法财产和案外人财物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监督。
检察机关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恶意串通,通过虚构事实打“假官司”来逃避债务、侵吞资产等损害市场主体权益的行为监督力度,强化对民事虚假诉讼和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
深入推进“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加大行政检察的监督力度。活动开展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化解涉及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案件196件。
铿锵前行,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惟其艰难,才更显勇毅;惟其笃行,才弥足珍贵。
在中央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后,2019年初,最高检就与全国工商联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检察机关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意见》,合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紧随其后,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检察院均与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绝大部分的地市级、县级检察院也都建立了类似的沟通联系机制,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更强了。
沟通联系机制的作用也日益显现。记者了解到,全国工商联移送涉民营经济案件18件,截至目前已办结13件,5件正在办理中。
回首过去两年的司法实践,检察机关用实际行动不断助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展望未来,检察机关必定接续奋进,立足司法办案与法律监督职能,全力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孙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