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兴和县大队多策并举,采取切实有效工作举措,严打辖区机动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全力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坚持再动员再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大队对“涉牌涉证”整治工作进行再动员再发动,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克服麻痹畏难、消极厌战情绪,努力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连续作战精神,全身心再次投入到机动车涉牌涉证整治工作中,努力推动整治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加强整治宣传工作,营造集中整治氛围。大队结合“七进”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向广大司乘人员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监督举报使用假牌假证、无牌无证、报废、拼装机动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社会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
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加大路面查控力度。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采取固定岗点检查和巡逻车流动检查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将警力集中在辖区主干道上,重点对套牌假牌、挪用号牌、无牌无证、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等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民警对于发现的假牌、套牌、无牌机动车,做到发现一起,查扣一起。
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全面进行摸底排查。为提高工作效率,全力推进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工作,大队加强民警对识别假牌、假证、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涉嫌盗抢机动车的业务技能培训;并通过信息平台,对变更机动车牌证、报废车辆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建立查缉数据库,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积极开展联合行动,有效震慑交通违法。大队主动联合辖区乡镇派出所展开涉牌涉证整治统一行动,重点查处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违法行为,对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势头起到了有效震慑作用。(刘宏 杨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