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这个团伙专门碰瓷驾照补考生

2020-10-27 16:12:00    检察日报

驾照扣满12分被暂扣后,一般人都会打车或搭车前往车管所参加补考,但仍有极少数人心存侥幸选择自行开车。江苏省太仓市的一伙人就盯上了这批“无证”的补考生,通过驾驶汽车故意“碰瓷”的方式敲诈钱财,让许多受害者吃了“哑巴亏”。

近日,该团伙成员之一林某被太仓市检察院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此前,该团伙另外2名成员张某、张某路已于2019年12月因犯敲诈勒索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1万元和一年零三个月、罚金5000元的刑罚。

2019年6月10日,太仓市民杨某前往交警队处理交通事故,当场被扣了12分,驾驶证也被交警部门暂扣。考虑到车管所并不远,为图方便,杨某选择自己开车前往车管所参加重修。

当日下午,杨某完成学习驾车返回,结果刚开出车管所没多久,车的右后侧便被一辆宝马轿车追尾。从对方车上下来的两名中年男子先是责骂杨某“不会开车”,后又要求支付1.5万元修理费,否则便报警“走程序”。一听对方要报警,无证驾驶的杨某顿时慌了神,他不断赔礼道歉,并按对方要求赔偿了1.5万元“私了”。

几天后,杨某在闲聊时得知,同学沈某也曾遇到过类似经历——他也是刚出车管所没多久便被人追尾,对方先是索赔1.5万元,后沈某经讨价还价赔了6000元。更让他俩诧异的是,通过对比转账信息,他们发现收款的居然是同一个人。

同一个地方被同一伙人追尾,哪有这么巧的事?怀疑掉入圈套的二人立即报了警。2019年6月至8月,涉嫌敲诈勒索罪的张某、张某路和林某先后到案。

经查,2019年5月起,张某和朋友张某路、林某经合谋后,成立了专门碰瓷“补考生”的敲诈团伙。该团伙分工明确,先由一人在车管所内寻找因驾照被扣分需要补考的驾驶员作为目标,待被害人驾车离开后通知同伙驾车尾随,后找机会故意碰撞被害人车辆,再利用被害人驾驶证分数被扣完不敢报警等心理,隐瞒事故真相,让被害人掏钱“私了”。据张某交代,2019年5月6日至6月12日,三人采用上述手段在苏州市、太仓市等地作案9起,敲诈金额共计5万余元。

到案后,林某在其他同伙均认罪认罚的情况下,始终拒不认罪,且因其一直负责在车管所内搜寻作案目标,并没有直接参与驾车碰瓷,故在太仓的5名被害人均未提及或辨认出林某。检察官遂向公安机关制发补充侦查提纲,通过调取林某手机定位及转账记录,再结合张某二人的供述,最终补齐了林某参与共同犯罪的证据。太仓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先后对张某、张某路及林某提起公诉。(卢志坚 庄岩)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套路贷”涉黑 团伙成员落网
下一篇:制假烟机刚落地便被“一锅端”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