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简洁 通讯员高媛)“第一检察部7月至8月限制性指标中,延长审查起诉期限、退回补充侦查及建议法院延期审理三个主要限制性指标全部清零;鼓励性指标中,发出《调取证据材料通知书》、适时介入侦查等多项工作均有较大进步。”日前,在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1月至8月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会上,该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张鹏飞说道。
“凡有研判必通报。”据悉,该院固定每两个月召开由全体检察官参会的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由检察长主持、分管院领导点评,业务部门负责人认领问题,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在会上通报检察业务分析报告。而对于会上指出的问题,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主责检察官需要在下一次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会上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会,对检察官来说既是‘监测器’,又是‘推进器’。”主要负责业务分析研判工作的该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堵久虎告诉记者,这也是全面履行检察监督职能的一个重要途径。
除了密集推出的综合业务分析报告,该院还将分析研判的触角伸向了基层社会治理,形成了农村集体“三资”合同分析、醉驾犯罪案件分析、优化营商环境调研报告等,得到主要区领导的多次肯定,业务分析研判逐步成为怀柔区检察院的“品牌产品”。
近期,该院又有了新举措——打造一张“带电”的数据防控网,打好内部监督制约组合拳。除将检察业务情况通报与检察官业绩考评挂钩外,该院检察管理监督部门和检务督察部依托综合业务分析报告进行双向排查,形成监督制约合力。今年8月,该院检务督察部根据综合业务分析报告指出的问题,对“案-件比”及国家赔偿案件开展专项督察,并与4名检察官进行了约谈。
“今后,我们将坚持以业务分析研判为切入点,以点带面,积极推进制约监督体系建设,逐步走出一条具有怀柔特色的管理路径。”怀柔区检察院检察长方洁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