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除夕夜盗黄金10余公斤 作案后抛车烧衣回老家

2020-10-13 11:10:07    检察日报

2020年1月24日晚,农历除夕夜,陕西省兴平市一家金店被盗,价值373万余元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这起“黄金大劫案”轰动一时。此案由陕西省咸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咸阳市中级法院经公开审理,近日已依法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20万元。

36岁的赵某此前因盗窃罪曾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二个月,于2015年6月11日释放。2019年11月,他来到咸阳,在一小区内盗窃一辆摩托车,并骑车在周边寻找作案目标。

2020年1月20日凌晨,赵某携带作案工具骑车来到兴平市。24日晚,赵某携带液压剪和断线钳,破开该市老凤祥后窗钢筋翻入店内,撬开柜台,将柜台里黄金首饰装入随身携带的蛇皮袋内,后骑摩托车逃跑至连霍高速一桥下,将车和作案工具抛入渭河,烧毁作案时所穿衣服,再沿高速公路逃至西安市灞桥区一烂尾楼内。几天后,赵某将所盗黄金埋在一绿化带高压铁塔下,直到2月17日离开陕西,回到安徽老家。

案发后,兴平市警方克服疫情影响等各种不利条件,迅速侦破此案。2月23日,警方在安徽省郎溪县赵某家中将其抓获。经查,赵某盗窃的各类黄金、18K金饰品共计1312件,重量10.434公斤,总价值373.4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黄金首饰价值373.44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倪建军)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特定情形下最低刑责年龄拟个别下调
下一篇:两兄弟结婚心切被骗 村主任起疑发现猫腻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