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微信 注册登录
010-65363526rmzk001@163.com

成都市武侯区积极开展《民法典》双语宣传活动

2020-09-01 18:09:54   

目前,民法典宣传活动正在武侯区如火如荼地进行着。针对辖区少数民族群众较多的实际情况,为切实提升《民法典》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8月31日,武侯区司法局联合晋阳街道司法所组织开展了《民法典》双语宣传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带来了一次零距离的法治宣传。

 

 

此次活动邀请到门木尔甲律师以及吉福社区民族文化之家民俗顾问旦正加为大家进行“双语”宣讲。两位老师通过“藏汉”双语问答的形式为现场群众普及了《民法典》中关于高空抛物、物业管理、居住权、遗嘱继承等亮点规定,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网络答题环节中,天空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但却丝毫没有影响现场群众的参与热情,大家纷纷拿出手机,在普法员的指导下扫码答题。浓厚的活动氛围吸引了附近磨子桥小学刚报名结束的同学们,大家纷纷来到活动现场参与答题,获取精美的法治小礼品。

 

 

宣讲活动结束后,旦正加和门木尔甲律师还受邀来到拉孟绘画艺术交流中心,为该中心的藏族学员们带来了一场藏语《民法典》公益讲座。亲切的家乡语言拉近了彼此间的距离,让藏族学员们对《民法典》的相关知识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增强了藏族同胞们的法治意识。(李璟 胡力方)

相关热词搜索:

上一篇:百米高楼飘纸片 原是轻生女撒下
下一篇:江苏淮阴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张”见闻

人民周刊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人民周刊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或“来源:人民周刊”。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人民周刊网”及/或标有“人民周刊网(www.peopleweekly.cn)”“人民周刊”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人民周刊网记者XXX摄”或“人民周刊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人民周刊网或人民周刊)”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联系电话:010-65363526 邮箱:rmzk001@163.com

热点话题

热门视频

人民周刊微信公众号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

“以租代采”缘何吸引中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