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全面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出行环境,金湖交警科学部署警力,通过固定卡点和流动巡查相结合等勤务模式,加大城区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和重点车辆的查控力度,仅7月16日一晚,金湖交警城区中队就查处五起涉酒驾驶机动车违法案件。
7月16日20时49分,孙某敏(男,29岁,金湖县吕良镇人)饮酒后驾驶牌号为苏A60F9X,行驶至金湖县城长安巷路口,被在此执勤的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系饮酒驾驶;当晚21时,陈某(男,35岁,金湖县塔集镇人)饮酒后驾驶无牌照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金湖县长安巷路口,因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被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后经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陈某酒精含量为45mg/100ml,系饮酒驾驶;当晚21时12分,石某(男,33岁,金湖县黎城街道人)饮酒后驾驶苏HKY25X小型轿车,行驶至金湖县城顺河路,被在此执勤的城区交警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测试含量为37mg/100ml,系饮酒驾驶。当晚22时01分,巡逻民警在香港城北门停车场附近,查获费某明(男,40岁,金湖县戴楼街道人)饮酒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后经对其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测试含量为43mg/100ml,李某松(男,47岁,金湖县陈桥镇人)饮酒后驾驶无牌山地摩托车,民警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酒精测试含量为40mg/100ml。目前,五起涉酒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 谢佩林 金诚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