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东兴市人民法院通过与市公安局联动执行,强强联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名下汽车一辆,促一借款合同案件顺利执结。
2019年,东兴市某银行就与被执行人黄某某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向东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向黄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黄某某收到材料后置之不理。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发现其名下有一辆2015年购买的皇冠车,经线下几次奔走,多方寻找,都始终寻找不到车辆线索。遂向公安局发送协助临控函。
2020年4月25日,根据法院提供的车牌号,公安局监测到显示,被执行人黄某某的车辆正经过该检查站进入东兴市区。值班警察迅速锁定追踪该车辆的行动轨迹,并第一时间联系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赶往现场,跟踪车辆,等待车辆熄火后上前,顺利扣押了该辆皇冠车。
扣押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驾车的人并非车主本人,而是黄某某的朋友。执行法官向其朋友阐明案由,并联系被执行人黄某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迫于法律威慑,一直逃避还款的黄某某主动与银行联系,当天就筹款55900元支付银行履行完判决义务。
据悉,自2019年以来,东兴法院持续在社会联动上和提高执行质效上下功夫,深化执行联动机制,改变以往“单打独斗”执行方式,加强与公安、边检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充分发挥执行联动威慑。截止目前,共向公安部门移交涉案汽车20辆,成功扣押涉执车辆3辆,有效的遏制了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现象,同时在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