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作为诉讼必经程序,贯穿于立案、答辩、庭审、宣判、上诉及执行等诉讼全过程,是诉讼各环节之间的桥梁,是法院与当事人之间的纽带,更是完成诉讼程序实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找人难、送达难、回执难、成本高”等问题一直是制约法院送达工作的“顽瘴痼疾”。
为破解这一难题,提升审判效率,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进送达工作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国统一送达平台”成为破解送达难的“最优解”,运用科学技术为审判工作“提速增效”,为审判体系和审案能力现代化“加油赋能”。近日,该院吴燕维法官通过“全国统一电子送达平台”成功送达应诉材料,通过调解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据了解,2019年12月2日,张亮向李伟借款25万元人民币,约定2020年5月1日前还款,还款期限届满后,李伟多次要求张亮归还借款但均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伟起诉至鄠邑区法院。案件受理后,送达组按照李伟提供的住址及手机号码等信息均无法联系到张亮,吴燕维亲自跑到张亮的居住地仍未送达成功。为保障案件顺利进行,提高审判效率,吴燕维决定使用“统一电子送达平台”送达应诉材料。通过平台向三大电信运营商发送“协查函”,查询到张亮名下所有已实名登记的电话号码,吴燕维当即在线生成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通过送达平台直接发送至张亮的手机上,告知其应诉信息。之后,送达平台在后台自动生成了电子送达回证,并显示张亮已经查看了应诉文书和传票,于是办案人员将送达回证下载后打印封卷,成功完成该案的送达工作。最后,双方在吴燕维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劝说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张亮于2021年10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息。
近年来,鄠邑区法院始终秉持“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的司法理念,充分利用司法大数据优势,积极推进“智审、智执、智服、智管”的“智慧法院”建设。2020年,以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不断完善电子诉讼嵌入机制,深化电子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下一步将继续依托“统一电子送达平台”优势,实现由“慢送达”向“快送达”、“难送达”向“易送达”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精准的诉讼服务。(刘素青)(文中人名均系化名)